2017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聘简章

来源: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2017-05-03 11:36:33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坐落在美丽的世界风筝之都——潍坊市中心,与市委市政府和人民广场毗邻,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校园环境幽雅。学院1955年建校,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山东省示范高职院校。现有在校生11100余人,面向全国30个省份招生,自2013年以来,与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合作举办“3+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班。学院秉承“厚德敏行、允智允能”校训,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建设创业型高职院校,服务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先后荣获全国农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省级文明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0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2人,初级管理岗位3人,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2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1年5月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6年5月2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5月2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7年5月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myxy.cn)等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5月2日至5月17日24:00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sdmyxyzhaopin@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如:教师1+张三+会计学),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姓名+材料名称(如:教师1+张三+报名表)。


  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的,报名材料包括:①本人填写并签字的《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聘初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②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版照片(与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


  应聘教师1至教师14岗位(高级、中级岗位)的,报名材料(均为扫描件)包括:①本人填写并签字的《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聘中高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②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③本人身份证;④有研究方向和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研究方向、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⑤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⑥科研学术成果证明材料;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学院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个人提交报名信息后72小时内通过邮件告知。学院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告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4日上午9:00—11:30


  应聘初级岗位人员于6月2日至3日下午19:00前,持个人填写签字的报名表和身份证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3号教学楼办公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考生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学院留存)及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进行复审。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签字的《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附件3);②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和教务部门出具的能正常毕业证明;③本人身份证;④有研究方向和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研究方向、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⑥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⑦科研学术成果证明材料;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告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和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岗位工作所具备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高级岗位和中级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和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初级岗位的面试,其中辅导员和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与岗位或专业知识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高级、中级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函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按规定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学 院 网 址:http://www.sdmyxy.cn


  组织人事处网址:http://zzrs.sdmyxy.cn


  联系电话:0536-3086211


  邮 编:261061


  地 址:潍坊市胜利东街88号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聘初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聘中高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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