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101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动乐山区域人才发展高地建设。2017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01名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17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2017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三、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与电子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者持以下资料到相关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名:
(1)《2017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1份(详见附件2),请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3)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电子邮箱报名,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2017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电子文档及上述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电子邮箱。
2.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至5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6:00);
电子邮箱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6:00。
报名地点、联系方式(电子邮箱):详见附件3。
五、考核
由考核招聘的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招聘岗位需要,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六、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及考察综合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各考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1.通过考核且体检合格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考试或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2.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考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核招聘工作组织与实施环节相关问题,请报考者及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附件:
1. 2017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 2017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3. 2017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