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5-03 14:11:05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5月3日后出生);
(六)应考教师类职位人员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七)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为北京市生源;
(八)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日。
招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考人员,不得应考该单位人事、财务职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至5月11日,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材料清单》所列内容(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单位招考工作联系邮箱(见附件2,邮件名称:招考单位名称+招考职位+本人姓名),同时务必打咨询电话予以确认。
三、考试安排
1.按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组织开展笔试。
3.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对入围面试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如个别职位的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对符合该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调剂后,再进行面试。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届时在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录人员,并在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录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规定
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招考全过程,如发现证明材料虚假的情况,一律取消聘录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学校。
招考过程中,考生应保证联系方式有效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1.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材料清单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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