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遵义医学院招聘方案
遵义医学院前身为大连医学院,创建于1947年,1969年举校南迁至历史文化名城遵义,更名为遵义医学院。学校由遵义校本部和珠海校区组成,占地面积近2800亩,有全日制在校生14694人,下设28个教学院系、4所直属附属医院、1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近五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927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973前期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子课题、科技部“十二五”计划、“十二五”支撑计划等国家级科研项目276项。2016年,学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量位居全国高校第128位,获资助项目数连续八年在贵州省高校中位居第二位,贵州省近两年科技成果奖7项一等奖中我校独占2项。 2016年底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是国家卫计委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17年公开招聘方案,现予以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1名,其中管理岗位7名,专业技术岗位8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遵义医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5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状况;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八)本硕连读应届毕业生可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类别为C的岗位);
(九)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的岗位,时间计算截止于2017年5月8日;2014年前(不含2014年)进入各级医疗机构工作的临床医师,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要求按黔卫计发〔2014〕13号文件(见附件2)相关要求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专业要求以招聘职位一览表岗位需求为准。
(2)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3)岗位要求为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的,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同考试类别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2.报名方式和时间:
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5月8日9:00至2017年5月15日12:00期间(报名通道将于2017年5月15日12:00准时关闭),登录遵义医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zmc.edu.cn/),进入“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相关提示操作。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M以下)。
报名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查询密码,查询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如密码不慎丢失,请到报考人员所填报的邮箱中查询)。
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我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初审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5月9日(周二)9:00至2017年5月16日(周二)14:00前登录“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并且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于2017年5月16日(周二)16:00前根据“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提示方法缴纳报名费100元人民币,缴费成功的系统状态会显示“已缴费,报名成功”,未缴费或缴费不足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不成功。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经“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成功后,请于2017年5月17日(周三)9:00至2017年5月19日(周五)17:00登录“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通道将于2017年5月19日17:00准时关闭,逾期未打印或打印后准考证遗失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报考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招聘职位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再进行填报。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并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及时与遵义医学院人事处,咨询电话:0851-28609555。
3.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将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遵义医学院官网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4.缴费收据可在资格复审阶段自行向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索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权利。
(六)笔试(占总成绩40%)
1.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周六)上午9:00~11:00
2.笔试范围: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A类:《基础医学知识》(其中英语占20%,基础医学知识占80%);
B类:《综合知识》(其中英语占20%,公共基础知识占80%);
C类:《临床医学知识》(其中英语占20%,临床医学知识占80%);
D类:《专业英语》。
3.笔试地点: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遵义医学院组织实施。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将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医学院官网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同考试类别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医学院官网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模板见附件2),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招聘职位一览表上的要求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八)面试(占总成绩60%)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遵义医学院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医学院官网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布,由考生自行浏览查询。
2.面试地点: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具体考场见后续通知)
3.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分为综合能力考核和实践能力考核两个环节:
(1)综合能力考核:占面试成绩的7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含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
(2)实践能力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由报考职位相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具体实施实践能力考核工作。
4.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百分制),才能按规定进入体检。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医学院官网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该职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2017年7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一)招聘结果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遵义医学院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医学院官网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医学院按规定办理报批及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遵义医学院报到。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间关注遵义医学院官网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教育厅以及遵义医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遵义医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及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人事处:0851-28609555
学校纪委:0851-28643388
六、未尽事宜,由遵义医学院商请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七、本方案由贵州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遵义医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遵义医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工作证明模版
遵 义 医 学 院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