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也是全国唯一一所本科层次的地方青年政治院校。其办学基础是创建于1949年的山东省团校,迄今已有六十余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坐落于厚重丰饶、人杰地灵的泉城济南,位于济南市东西城市发展轴和东部南北产业发展轴交汇中心唐冶新区核心地带,紧邻经十东路,依山而建、景色宜人。占地面积104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6.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4亿元,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为广大教师开辟了学术研究中心、博士工作室,配备了先进的教学和研究设备。学校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现设43个本、专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3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61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网站(http://www.sdy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方式:中级岗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rsk@sdyu.edu.cn,初级岗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rsc@sdyu.edu.cn,邮件主题栏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邮件及附件应小于5MB)。
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3)及个人详细简历;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或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应聘辅导员等岗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以及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两级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6.应聘教师32、33、34及心理咨询等岗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可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等须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需按时到学校办理相关笔试手续,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报到者视为弃权。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初级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人数。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经批准,招聘面向博士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试卷主要内容根据岗位特点确定,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地点通过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辅导员、心理咨询员岗位的面试主要采取专家面谈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能力以及对突发事件的介入、处理能力等;其它岗位主要采取试讲和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等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能力等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及专业技能等。其中试讲占60%,答辩(专业技能测试)占40%。对达不到规定比例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网上搜索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在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学校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联 系 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997106
邮 编:250103 电子邮箱:rsk@sdyu.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