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昆明嵩明县教育系统定向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嵩明位于昆明市东北部,素有“滇东北重要门户”、“昆明市第二大坝子”之称,嵩明县处于昆明“四环十七射”交通网络规划的重要节点、昆明“半小时经济圈”内。嵩明南距昆明主城区29公里,距昆明国际新机场22公里。
二、定向招聘对象
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4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2年、2013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3年、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2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3年、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嵩明县教育系统2017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专业设置参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等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1、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上午10:00至5月21日下午17:00。
(3)报名流程
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标准:白底彩照,规格160*210)--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个人资料-网上资格初审通过-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个人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进行修改操作,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经系统审核通过人员即可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缴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缴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缴纳)。网上缴费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上午10:00至5月21日下午17:00。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914846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和学历,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现场审核相关报考资格及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应聘资格。
3、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从昆明卫生人才网进行打印,打印时间为2017年6月7日上午10:00至6月10日上午8:00。
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达到或高于1:1比例,即可开考。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914846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为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学内容(占80%)及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占20%)。
注: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3、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按时参加考试。笔试前考生须提交本人报名信息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由考点提供,考生本人签名提交)。
4、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中国嵩明网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向嵩明县教育局申请查分。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914846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为1:1的也可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可等额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中国嵩明网发布公告,请考生自行关注。
3、资格复审方式:由本人携带准考证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2)服务期届满人员须提供各项目管理部门发放的服务期届满合格证;
(3)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其中聘用期满后离岗、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要同时提供原服务地县(市、区)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参加定向招聘审核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4)聘用期满后离岗人员、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如现在私企工作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昆明市嵩明县教育系统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5、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内容是小学相应学科。说课课题提前30分钟抽签决定。
3.面试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中国嵩明网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
4.面试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迟到20分钟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中国嵩明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卫生人才网、中国嵩明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嵩明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嵩明县教育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中国嵩明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岗,并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不得设置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和与岗位无关的条件要求;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也不得擅自放宽条件通过审核。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定向招聘纪律,对下列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应聘人员若有违反,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单位或相关人员若有违反,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上述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或相关人员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组织人社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
7、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嵩明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嵩明县教育局人事科:0871-67914846
嵩明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0871-67924682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923537
附件:1.《嵩明县教育系统2017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 昆明市嵩明县教育系统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嵩明县教育局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