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性推理中常见的生活中的“错误逻辑”
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2017-05-04 16:19:54
在事业单位的行测考试中,演绎推理里面以可能性推理问题居多,而事实上可能性推理核心考查的是思维过程是否可靠,讨论结论成立的可能性大小。但是由于生活中运用的几乎都是可能性推理,所以在实际做题中,很多考生都凭感觉来解决题目,这样的方法偶尔可能会做对题目,但是生活中却常常出现与逻辑思维相悖的理论。这种方法在做题过程中,如果不留心,就特别容易犯错。以下我们来具体列举几个这样的例子。
例一:
甲:你怎么今天又迟到了?
乙:因为我的昨天睡得晚,所以我起晚了。
这个例子在生活中很常见,乙对迟到找各种的理由,认为可以减轻些自己的责任,但是,在逻辑思维中,她回答恰恰是加强了甲的结论,证明了他确实是迟到了。
例二:
甲:我看你天天抽烟,但是事实上抽烟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我建议你还是不要抽了吧?
乙:不会的,现在大多数人都抽烟。
从表面上看乙是对甲的话进行了反驳,但从逻辑角度来说,乙项和甲的话题是不相关的。甲的观点是:抽烟对人体的危害很大,所以不应该抽烟。而乙所说的内容是抽烟的人很多,但是抽烟的人数多少并不能代表抽烟对人体的影响是好是坏。所以表面是反驳,实际跑题了无法削弱结论。
对话三:
甲:你这个人怎么这么不讲道理!
乙:你才不讲道理呢!
乙如果反驳甲的话,应该说“我很讲理”,这样才是对甲所阐述的结论的直接反驳,而乙所讨论的内容是甲讲不讲理的问题,并不能削弱甲的结论,所以乙偷换了概念,也就是话题,没有达到削弱的目的。
对话四:
甲:最近比较难过,因为我这几天和女朋友吵架了。
乙:别难过,你看看我,我也最近和女朋友吵架了,而且吵得特别凶,我都没有难过,你难过什么。
乙是想通过现身说法,试图劝导甲不用难过。事实上,乙所说的话并不能对甲的话题进行削弱,因为事件发生的主体不同,所以乙不难过并不能代表甲不难过。这种常见的逻辑错误,其实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 它叫做不当类比。也就是说,想通过类比的方式来达到同样的效果但是由于两个进行类比的主体并无相似性,所以导致类比无效。
以上的对话可以概括为,大家在做题的过程中常犯的错误表现为单纯解释结论、偷换概念和不当类比进行加强或者削弱,自己认为很有道理,实际上却跑题了。所以大家在做题的时候一定要先学习好理论知识里面的论证结构和论证模型,先去分析题干找出题干中的漏洞,之后再进行削弱和加强。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最后,事业单位考试网预祝大家考出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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