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德江县事业单位招聘85人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城乡公益事业繁荣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贵州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办法》(黔府发〔201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中共德江县委、德江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7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本次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简章、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注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其中:综合类25名(含乡镇20名),教育类40名(乡镇、村幼儿园教师),医护类20名(乡镇卫生院)。具体招聘单位、职位条件详见《2017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1)。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2017年毕业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委培生、定向生)。乡镇、村幼儿教师职位的学历放宽到中专(中职)。
2.选派到德江县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以上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德部队随军家属(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随军家属”)。
4.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德江县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满一届至今仍在任,且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的德江户籍人员(简称“村干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5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村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
4.本县户籍条件:截止2016年12月31日属于德江县户籍登记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且户籍仍在德江的人员;本县生源指原为德江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异地学习、工作的人员。
5.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条件:截止2017年5月8日累计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人员。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随军家属”条件:一是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二是截止2017年5月8日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办理了随军手续的驻德江县人武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等驻德部队现役军人配偶。
7.定向招聘“村干部”条件:德江县除青龙、玉水街道所属社区以外的其他村(社区)的村干部。
8.符合《2017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1)职位资格条件,其专业类条件以《2017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类对照明细表》 (附件2) 为准。
9.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
2.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委培生,截止2017年5月8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
3.截止2017年5月8日前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的。
4. 曾被开除公职、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简章和相关信息是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发布。网址:www.dejiang.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注册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步骤如下:
第一步 新增注册报名。
通过网上注册报名网址进入系统登录界面,点击【新增报名】按钮,进入信息录入界面,按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保存,即完成新增注册报名(这时系统会自动提供一个报名编码用于下次登录使用)。
第二步 登录并提交报名信息。
通过网上注册报名网址进入系统登录界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编码”,进入信息录入界面,按要求上传照片、选择报考岗位,校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查】按钮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后即可打印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并交费。
(二) 网上注册报名。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零点至5月10日17:00
2.网上注册报名网址:http://www.dejiang.gov.cn/wsbm.htm
未按本规定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注册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对象:经网上注册报名并提交审查的人员。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11日至5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未按本规定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德江县教育局(地址:德江县青龙街道迎宾路,俗称“三十二米大街”)。
4.现场资格审查及所需提供的资料。
经网上注册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考职位有要求或需要提供证明的,所持相关证明均需盖有出具证明单位(学校、部队)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1)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须提供经网上注册报名打印的《2017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要求用A4纸打印,黑白或彩色均可,内容要完整、照片、字迹要清晰)。
(2)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3)近期同底1寸免冠标准证件彩色照片3张(要求提供的纸质照片要与网上注册的数码照片相同)。
(4)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属2017年毕业的应届生因学校原因未及时发放毕业证的,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
(5)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报考职位有生源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高中(初中)《毕业证书》或证明。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持《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项目办)出具的证明(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考核结果、现实表现情况、是否受过纪律处分等内容)。
(7)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
(8)随军家属须持结婚证、配偶所在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有关文件和审批表。
(9)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须持乡(镇)党委的任命文件,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须持民政部门颁发的当选证,同时须出具本乡(镇)党委同意报考和任职时间证明(乡镇党委书记签字)。
(10)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其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当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若报考人员(或代报人) 隐瞒身份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11)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有关规定和要求。
1.考生须认真研读本次招聘简章,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选择一个符合自己报考条件的职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考生现场提供的报名资料要与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一致。若提供的资料和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不符、不实,错漏、照片不清晰等原因导致报名及资格审查延误、失败或影响其聘用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出现前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行为。
3.考生首次网上注册报名时,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编码,该编码是考生再次登录系统查询审查结果、修改信息、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的重要依据,请考生牢记,避免报名及资格审查延误。网上注册报名时,每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个职位,不能重复使用,注册后,该身份证号码将不能被修改;若因身份证号码填错而不能修改的,考生可用其正确的身份证号码重新注册报名。
4.本次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比例。对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是否调减、取消。若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其该职位报名成功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或因联系不上的视为自愿放弃。
5.本次招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办”指派专职人员负责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综合类的资格审查、教育局负责教育类的资格审查、卫计局负责医护类的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设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上签“合格”并署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通过。审查通过的,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若确因报名信息误填错漏,经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系统,按审查要求修正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审查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6.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期间,若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误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经请示“县招聘办”核实后,视其情况取消报名资格。若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误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
7.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8. 经网上注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合格并缴纳考试考务费的,方为报名成功。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将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公布无疑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报名缴费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每人须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缴费。缴费时间、地点与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相同,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在公布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前,考生因职位取消或自愿放弃等有要求退费的,经“县招聘办”研究同意,可予以退费,名单一经公布,将不再受理退费。
八、加分政策
加分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确认加分的方式进行。加分审查时间、地点与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相同,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并不予受理。加分审查工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由专职审查人签名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并缴费,且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内提交统一格式的《2017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考生自行下载使用A4纸打印)和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且经笔试前公示无异议的,将在笔试成绩(折算前)中加3分。对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加一次分,不得累计加分。具体加分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的子女。
2.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
3.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考生。
4.截止2016年1月1日,属我县农村独生子女毕业生持《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德江县卫计局出具的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5.截止2016年1月1日,属我县父母均为农民的农村二女结扎户子女毕业生持父母的《绝育手术证明》和德江县卫计局出具的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6.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乡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的通知》(铜府发〔2014〕12号)精神,对招募到德江县服务的乡村幼教志愿者,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经团县委、县教育局考核合格,报考幼儿教师职位的考生(由德江团县委和县教育局出具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九、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
1. 笔试内容。
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医护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医护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学前幼儿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招聘职位相应知识。
2.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于2017年5月31日—6月2日登录网上注册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及要求。
笔试开考时间为2017年6月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场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持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提供其他证件(证明)一律无效。
(二)面试。
1.从笔试实考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职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实际招聘职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但其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十、体检
从面试实考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职位人数等额(1:1)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折算前,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折算前,不含加分)仍相同的,则另作笔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贵州省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体检由“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
在职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德和工作实绩考察;未就业毕业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考察不合格,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思想政治素质不高,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条件的,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四)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应届毕业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
(五)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时未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属于隐瞒其身份骗取应聘资格的;
(六)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6号令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七)经2017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不能聘用的。
十二、选岗
报考招聘职位为“选岗职位”(职位代码为:A08、A09、B01、B02、B03、B04、C01、C02)的考生,需在选岗环节进行选岗确认最终的聘用(工作)岗位,具体选岗职位详见《2017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职位与选岗职位对应表》(附件1-2)。选岗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
(一)选岗对象。
经考察合格的选岗职位考生为选岗对象。
(二)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选岗程序及要求。
1.同职位选岗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职位人数等额依次选岗,综合成绩排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折算前,不含加分)高的考生优先选岗,笔试成绩(折算前,不含加分) 仍并列的,即现场抽签决定优先选岗。
2.选岗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由考生本人选岗。如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的,须提前告之“县招聘办”并由本人写出委托书,由被委托人为其代选岗。被委托人须持考生面试准考证、考生委托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选岗。
3.岗位一经选定,不准更改与调换(须回避岗位除外)。
4.选岗时应遵循回避原则(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选择该单位负责人员的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不按时到场参加选岗的,顺延由到场的下一位选岗对象优先选岗。因本人迟到错过选岗位次的,依次最后排序选岗。没有按时参加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补选。
6.选岗结果结束后,将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选岗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公示招聘结果
经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选岗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四、聘用审批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填报《聘用审批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再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五、工作纪律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本招聘简章由2017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2017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8523073 德江县人社局录用调配科
监督电话:0856—8532126 德江县监察局
0856—8523007 德江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点击附件下载>>>
附件1-1:《2017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点击查看);
附件1-2:《2017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职位与选岗职位对应表》(点击查看);
附件2:《2017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类对照明细表》(点击查看);
附件3:《2017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点击下载)。
2017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