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湘西花垣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64人公告
来源: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05-05 16:38:01
2017年花垣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因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农村教育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2017年花垣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四)招聘范围面向全县的,报考者常住户口在本县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是本县户籍,户籍认定时间以2017年5月4日前为准。招聘范围面向社会的,报考者不受户籍限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5日至1999年5月15日期间出生);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体格条件经体检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17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5.本县教体系统在编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7年花垣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花垣县人民政府网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 日— 5月17日下午5时30分前(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花垣县教体局六楼。
3.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和三张近期彩色同底免冠半身二寸照片、《湖南省花垣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下载、填写、打印好)到指定地点报名。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可凭学校证明(或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但进入考核程序之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④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教体主管部门认定。
(三)报名资格审查:报考对象由县教体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教体、人社部门商议,报州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考试内容: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合卷考试(常规卷,无答题卡),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占80分。公共知识考试的内容为心理学、教育学和教育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考试时间:2017年5月24日9:00—11:00。考生须在2017年5月23日前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专业成绩仍相同者则采用试教方式进行复试。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如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空缺的,按体检递补的办法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聘用
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五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申请。
五、本方案由花垣县教体局、花垣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花垣县教体局:0743-7221403 7223071
花垣县人社局:0743-7227328 7223727
附件1:2017年花垣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湖南省花垣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花垣县教体局 花垣县人社局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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