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黄梅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促进就业公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关于2017年黄梅县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的通知》(梅编办字〔2017〕12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高位走强,依据黄梅县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和黄梅县“绿色通道”人才引进的规定,现将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2017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为:
1、理工学校音乐专业2人、财会、建筑、护理、烹饪专业各1人。
2、特殊教育学校聋教班美术辅导员1人。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聋教班美术辅导员限残疾人报考(以第二代残疾人证为准)。
3、公办幼儿园教师20人。
具体岗位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2017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非研究生)岗位资格条件表》(见附表一)。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017年5月5日在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网站(www.hmrsj.gov.cn)和县教育局网站(www.hmxedu.com)上发布《2017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18日上午8:00 至5月23日下午17:30 登录县人社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特别提醒:考生报名时请关注5月17日黄梅县人社局网站和黄梅教育信息网“教师招聘专栏”公告的通过“绿色通道”方式未能引进的专业人才岗位招聘计划),所有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2017年黄梅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表二),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报考所需的表格材料样式可从县人社局网站下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应聘人员电话应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如因电话不通,造成后果,一律由应聘者自己负责。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在资格确认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
①报名资格初审在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②县人社局网站从2017年5月19日至24日每天将公布前一天已审核通过的各岗位报名人数。报考人员在此期间可登录县人社局网站查询报考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重新填写报名信息。可修改信息重新报考原岗位,也可以报考其他岗位。
③网上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按期确认但缴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
④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即使网上初审通过,但在后面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将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⑤各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开考比例,中职声乐、中职烹饪、特教聋哑班美术辅导员少数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开考比例未达到1:3的,开考比例放宽到1:2。
⑥报名人员中属于 “三支一扶” (含资教生、特岗生)的对象,于5月19日--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进行加分审核。来时携带身份证且需提供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逾期不再受理。
4、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确认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5月20日8:00-5月25日17:30前进行缴费确认。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报名笔试考试费按照每人100元(每人每科50元)收取,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①本次报名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网上缴费。
支付页面:
https://shenghuo.alipay.com/send/payment/fill.htm
收款人账号:13476653928
②为便于识别缴费人,考生在使用支付宝支付时,一定要在“付款说明”栏中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③如果是别人代缴的,也请考生在“付款说明”栏中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④重要提示:付款说明中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将作为确认考生是否缴费的唯一凭证,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核对清楚。若没有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导致无法核实考生身份的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和缴费成功后,请于2017年5月27日上午9:00至29日下午17:30前登陆县人社局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可拨打0713-3369377咨询。
6、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①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分数按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计算。具体内容为:(1)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科技、文史等常识以及写作等;(2)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专业基础知识为主,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分学段、分学科命题。其中特殊教育学校聋教班美术辅导员笔试内容为《美术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素描)。两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与地点:2017年6月4日,上午8:30—10:00考《综合基础知识》,上午10:00—11:30考《专业知识》。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③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县人社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④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本次招考对“三支一扶” (含资教生、特岗生)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7年7月31日,“三支一扶” (含资教生、特岗生)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即:该类考生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数+5分。 “三支一扶” (含资教生、特岗生)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 (含资教生、特岗生)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2)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中职声乐、中职烹饪、特教聋哑班美术辅导员少数急需紧缺专业(岗位)面试入围比例未达到1:3的,放宽到1:2,未达到1:2,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须在6月10 日-- 6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黄梅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考生签名确认并缴纳面试费50元。
复审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2017年黄梅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部分岗位对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的除外)等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蓝底彩照1寸)2张。其中属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的证明,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公章。
(3)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①面试人员的确定。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如没有递补的,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有资格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②面试时间:2017年7月8日,上午8:00开始。
③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④面试方式和内容
普通高中岗位面试采取讲授高中相关学科教材某一内容的形式。
理工学校岗位面试采取讲授中职相关学科教材某一内容与技能测试的形式。
幼儿园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技能测试的形式。
特殊教育学校聋教班美术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手语、无声讲课的形式。
面试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当场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考官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具体面试要求届时详见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面试公告。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40%+面试成绩×60%。
本次招考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7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即该类考生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5分)×40%+面试成绩×60%。“三支一扶”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体检、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总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
(2)体检
①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②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③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⑤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3)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应聘录取后,首个服务周期为5年,考察时考生须提交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承诺书。
8、公示及备案
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对拟录取人员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组织考生进行选岗(针对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岗位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抽签选岗)。考生选岗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向市人社局呈报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等备案材料。
9、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下发聘用文件和聘用通知,县编办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五年,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非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对报考条件、考试程序和结果要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考试规则和纪律要求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如出现违反纪律规定等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处理。
五、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今年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通过“绿色通道”引进7名高端人才(附表三),若在本次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前(即5月18日以前)通过“绿色通道”方式最终未能引进的专业人才岗位,一并纳入本次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范围,在报名前(即5月18日以前)发布补充公告,学历要求放宽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本公告由黄梅县人社局、黄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336959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3-3325586(县教育局人事股)
0713-3369377(县人事考试中心)
黄梅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黄 梅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