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六安金安区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0人公告

来源:金安区人民政府 2017-05-09 11:40:57
  2017年金安区公开招聘派驻街道(乡镇)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配齐配强城市管理协管员队伍,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六安市户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部队转业士官和退役士兵,通过考试公开聘用派驻街道(乡镇)城市管理协管员若干名。


  一、聘用原则


  依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聘用计划


  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男性),派驻城区5个街道及城北乡、南山新区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


  三、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六安市户籍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部队转业士官或退役士兵,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四级以上转业士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或因违纪行为纪检监察部门正在审查的;


  (2)受到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机关正在查处的;


  (3)其他一票否决情况的。


  四、聘用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5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下午5:30。


  报名地点:金安区城管执法局(安丰南路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报名方式:由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填写《六安市金安区公开聘用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报名须携带的材料: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交验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加分需要的士官证、优秀士兵(官)证、立功荣誉证书原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城市管理相关知识、金安区情及文史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7日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加分政策:1、士官加分,1—4级士官分别加1—4分;2、奖励加分,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官)的1次加2分;3、立功加分,荣立三等功1次加5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三天内在金安区政府网、金安先锋网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入围: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资格审查人员。综合分数相同的,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


  (五)资格审查。


  拟聘人员于6月10日携带报名时交验的各种证件,到金安区城管执法局(金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01室)提交证件原件,接受资格审查。6月10日下午5:30分前,不按要求提交证件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资格审查、体检结果,将入围人员名单在金安政府网、金安先锋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五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正常发放),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基本工资1800元/月,参加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和城管执法特岗等工作津贴。


  (十)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半军事化管理,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街道(乡镇)办事处(政府)双重管理,实行两年一聘,一年一考核。任满一个聘期(两年),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安市金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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