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纳雍县事业单位考调80人公告
为做好我县重大项目实施,解决县直单位专业人员紧缺的问题,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黔人社厅〔2013〕11号)等文件精神,经2017年5月4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乡(镇、街道)在职人员公开考调工作人员80名。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纳雍县2017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实施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办理调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单位及职数
(一)纳雍县纪委下属事业单位举报中心6名;
(二)纳雍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局24名 ;
(三)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6名;
(四) 纳雍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5名;
(五)纳雍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名;
(六)纳雍县宣委传部下属事业单位4名;
(七)纳雍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5名;
(八)纳雍县工业经济和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5名;
(九)纳雍县电商办3人;
(十)纳雍县新闻中心3名;
(十一)纳雍县水务局4名;
(十二)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3名;
(十三)纳雍县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2名;
(十四)纳雍县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5名;
(十五)纳雍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1名;
(十六)纳雍县房产事业局2名。
具体职位设置、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纳雍县2017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考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二)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身体健康,具有报考职位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在本县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五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3日)及以上,正式在编在职在岗工作经历干部职工(服务期限未满或有文件规定的人员除外);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截止2017年5月13日仍在服务期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驻村特岗扶贫工作人员”及原“ 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人员或受党纪、政纪处分且未解除处分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不符合考调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考调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1日至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不休)。
2.报名地点:纳雍县委党校(居仁街道法那社区)。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下载打印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的附件2《纳雍县2017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所需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4.申请加分的借用人员由借用单位领导签署有借用起止时间的证明及文件(或县委、县政府会议记要);
5.《实施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审核表》、《实施方案》,在毕节市办公网上下载并在《审核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出《审核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如出现报名信息错误影响考试和调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资格审查由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本次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考调单位具体负责。考调单位必须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的同志负责报名资格审核。核审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所填写的《审核表》对照《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予以签字确认。对审核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核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同时追究审核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参考资格。
拟考调职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因调整考调计划而减少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若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提出申请,经纳雍县公开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本人不愿申请改报职位的取消参考资格。
五、加分
县直单位每借用满1年加1分,最高加10分,不足1年不予加分,所加分值计入总成绩。加分审核与报名时间同步。
六、考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地点:纳雍县委党校(居仁街道法那社区)。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责任自负。
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考调环节的资格。
七、考察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时间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启动,具体可量化的考察方案见附件3《考调考察有关事项》
考察中,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调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组织保持一致的;
2.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人员或受党纪、政纪处分且未解除处分的;
3.截止2017年5月13日与其他部门约定有服务期未满或尚未解除合同的;
4.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不得调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借用加分、笔试成绩、考察评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70分)+考察评分(30分)+借用加分。
笔试成绩、考察评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同一岗位计划数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九、公示及调用
拟调用人员。在毕节市办公网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调用,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用的,取消调用资格。在整个考调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调用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敖登雪(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 坤(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邓 敏(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陈 燕(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 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袭荣(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郑启航(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尚光照(县编委办主任)
蒙文燕(县财政局局长)
高勇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祥海(县教育局局长)
刘青良(县工业经济和能源局局长)
潘 登(县民政局局长)
胡卫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中华(县法制办主任)
李 荣(县新闻中心主任)
李 杰(县水务局局长)
王首山 (县统计局局长)
郭晓春(县房产事业局局长)
蒋弟贵(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局局长)
王 勇(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袁明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陈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袁明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在考调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公开考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公开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三:考调考察有关事项
纳雍县事业单位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