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贵安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调公告

来源:贵安新区官方网站 2017-05-10 14:19:04
  贵州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面向全国公开考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贵安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新区疾控中心)是贵安新区直属的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为人民健康提供疾病预防控制保障的工作职责。为加强新区疾控中心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队伍结构,现面向全国公开考调部分专业技术人才。


  一、考调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考调人数10人,事业编制,为慢性病防治科、传染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健康教育科、检验科等岗位工作人员。


  二、考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国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有学位证书),专业为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和卫生检验本科专业,或者病原生物学、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传染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老年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公共卫生专业硕士、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硕士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可放低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医药卫生大类)。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学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7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有相关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2015年5月1日前参加工作)。


  5.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


  6.身体健康。


  7.无违法犯罪记录。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考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5月5日在贵安新区官网、贵州省人事考试网、贵州163人事考试信息网等发布考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6日9:00至2017年5月20日17: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下载《贵州贵安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人员报名表》(附表1)填写后直接发送到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和人口计生局疾控中心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邮箱(gaxqcdckd@163.com)。同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的电子扫描件及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电子版)。


  (三)初审


  由贵州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主要审核报考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以说明理由。初审时间为2017年5月6日9:00至2017年5月21日17:00。符合考试人员将于初审结束后在贵安新区官网上公示3工作日。


  (四)笔试


  经初审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范围为预防医学相关知识、传染性疾病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相关内容。


  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占总分40%。


  考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9:00-11:30。


  准考证发放时间及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在贵安新区官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考生须持资料: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者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文件原件(附表2)和岗位从业经历证明的原件(附表3)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不提供资料或者提供规定资料不齐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和人口计生局(贵安新区临时行政中心3号楼3117办公室<可乘坐公交车701路、702路和703路到终点站贵安新区管委会下车>)。


  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告》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和条件进行复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含自愿放弃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电话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调工作全过程,如在考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条件不符合考调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调资格。


  (六)面试


  对笔试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且复审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4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成绩合格人数不足1:4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分6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加分


  面试后,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在总成绩(笔试按比例折算成绩+面试按比例折算成绩)上予以加分:


  1.对博士学位者或获得报考职位正高级职称的加2分;对硕士学位者或获得报考职位副高级职称的加1分。


  2.报考人员为县级疾控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或者地(市)级及以上疾控中心业务科长正、副科长的加1分。


  3.报考者同时具备以上几种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就高计算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总成绩公布前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进入考察。考察主要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政治信念、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经过考察,对不符合贵安新区疾控中心工作岗位需求实际的,报经贵安新区党工委同意后可以减少考调名额。


  (十)体检


  根据考调职位数1:1的比例,对经考察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期(3个工作日)满后,由贵安新区管委会卫生和人口计生局疾控中心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考生本人。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申请,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1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取消体检资格存在的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递补最多顺延2个名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在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后,在贵安新区官网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加分、考察、体检情况确定为考入或拟调入人员。拟调入人员名单在贵安新区官网体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调动审批


  公示结果不影响调入的,经贵安新区卫生计生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贵安新区政治部批准,办理调动或入职手续。


  考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调入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调工作在贵州贵安新区政治部指导下由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考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开考调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发布公告、组织体检、公示。咨询电话:0851-88900706;举报监督电话:0851-88554891。


  附件:1.贵州贵安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人员报名表.doc


  2.同意报考证明.doc


  3.工作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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