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05-10 15:14:53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部分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是水利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本科院校,隶属于浙江省水利厅,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国际教育交流学院院长、体育与军事教育部主任岗位各1人。
 
  有关岗位为管理五级职员岗位,可根据本人情况兼任专业技术职务。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1.具有招聘岗位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博士学位)。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特别突出的,学历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
 
  2.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
 
  4. 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66年5月26日后出生)。
 
  上述所指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特别突出的,是指近三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①主持过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②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③承担技术推广并使单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500万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授权发明专利至少3项;④以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获得过相应学科领域竞赛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⑤入选过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
 
  (二)招聘对象
 
  全国范围内高校在岗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5月26日下午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招聘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网址: http://rszp.zjweu.edu.cn:8081/)。
 
  (二)资格审查与考试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于5月27日下午16:00截止。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可实时上网查询初审结果。本次报考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2、考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6月上旬,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校内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递交《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公开招聘教学单位院长(主任)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近五年内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清单和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承诺为应聘人员保密,以上报名表和证书、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面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职位匹配性、能力素质、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如应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达7人及以上,将视情况安排笔试进行初步筛选并缩小面试人员范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的依据。资格复审和考试等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三)体检、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招聘单位安排进行。体检合格者才能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3、考察重点了解人选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人岗相适度,特别是理想信念、服务意识、工作态度、担当精神、廉洁自律等情况。
 
  4、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其现所在单位原因,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作不宜聘用至应聘岗位。
 
  5、出现应聘者放弃,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不再依次递补。
 
  (四)公示、任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等综合情况,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要求确定拟任职(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公示期满,对拟任职(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任职(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任职(聘用)手续。对任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用期职务,一般按试用期前专业技术岗位(按管理权限)进行聘任。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网站(www.zjweu.edu.cn/,人才招聘专栏);
 
  2、浙江水利网(www.zjwater.gov.cn,人事人才/公开招聘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录(聘)专栏)。
 
  其中,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试通知、考试结果等)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水利厅,0571-87886170(直属机关纪委),0571-87826626(人事教育处)。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可在工作日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1-86929277(魏老师)
 
  附件: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公开招聘教学单位院长(主任)报名登记表。docx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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