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阳春市选调中学教师30人公告
来源:阳春人才网
2017-05-10 15:29:54
阳春市2017年公开选调中学教师公告
根据《阳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教育局〈阳春市2017年招聘和选调教师计划〉的批复》(春机编办〔2016〕61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决定在本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教师到市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校、岗位及选调范围
(一)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市第二中学和市第四中学等3所学校面向春湾中学、潭水中学和合水中学等3所学校选调高中教师20名。其中,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5名、市第二中学10名、市第四中学5名。
(二)市实验中学、市第四中学面向全市农村中学选调初中教师10名,其中:市实验中学5名、市第四中学5名。
选调学校、岗位(学科)及人数详见《阳春市2017年选调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好,教育信念坚定,师德高尚,品行端正。
2.业务能力强,教学教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扎实。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基本合格的人员,就业协议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要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学历、职称或教师资格证其中之一的专业要与报考学科对口。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要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学历、职称或教师资格证其中之一的专业要与报考学科对口,或连续三年(累计五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对口。
(三)年龄要求。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男性要求50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后出生),女性要求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后出生)。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上午8:30到16日下午18:00,报名网址:阳春教育信息网(http://www.gdycedu.com/xdbm/)。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在网上填写好《2017年阳春市选调教师网上报名情况表》。
2.现场确认。报考人员下载《阳春市2017年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填写好,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和符合加分条件的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件各1份,按以上顺序用活夹装订)现场确认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17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逾期不予受理,地点: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阳春市河西迎宾大道91号,联系电话:7658312、7658313。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报名,报考多个学科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按选调学科进行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完成后,组织拟选调人员择岗确定具体学校。
四、考试
选调教师采用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并对业绩表现突出的考生进行适当加分。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讲课),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先笔试后面试。加分最高为13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设定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含加分)。
(一)笔试(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开考学科知识。报名人数少于选调人数的科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确定笔试开考与否。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主要测评应聘对象的基本教育素质(包括仪表仪态、教育理念、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熟练程度等),面试内容从教材抽选。
2.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人员参加面试,选调学科(岗位)报考人数小于5名,原则上按1:3比例进入面试;选调学科(岗位)报考人数5—10名,原则上按1:2比例进入面试;选调学科(岗位)报考人数11名及以上的,原则上按1:1.3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考生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所有笔试合格考生均进入面试;若同一学科(岗位)进入面试考生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三)加分部分。
近五年(即2012年以来)教师个人获的奖项,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核实有效的,按如下办法进行计算。
1.教育类荣誉加分。获得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称号的,加5分;获得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广东省优秀乡村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加3分;获得阳江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加2分;获得阳春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加1分;获得镇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加0.5分。本项加分不包括各类技能业绩、单项评选等荣誉。
2.现场教育教学比赛加分。本加分项目包括教师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学会)主办的班主任专业能力比赛、学科现场教学比赛(含录像课)等评比活动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奖项。其中,参加全国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分、4分、3分;参加广东省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4分、3分、2分;参加阳江市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参加阳春市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本项目不含基本功、论文、教案等单项技能比赛。
3.业绩考核加分。本加分项目由市教研中心依照2015-2016学年度市级科目检测成绩对考生进行教学业绩考核,考核一等奖的加3分,二等奖的加2分,三等奖的加1分。
4.加分项目的核定。面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考生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根据当年评比活动的实施文件规定的实施范围、组织形式、评奖层次等要素进行综合核定,每项只计算最高分一项,三项合计最高加13分。加分经公示后直接计入总分。
(四)报考人员资格审核结果公布。
根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结果将在阳春教育信息网公布,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22日前登录阳春教育信息网(http://www.gdycedu.com/xdbm/)查核本人的审核结果,确认后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要求依时参加考试。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具体以考试试卷为准。
面试时间: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
考试地点:笔试、面试均在阳春市广播电视大学。
(六)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在阳春人才网、阳春教育信息网公布。
五、考察、公示、择岗
(一)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考察及计生审核。
(二)公示、择岗。考察和计生审核合格者确定为选调人选。选调人选在阳春人才网和阳春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择岗。择岗按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进行(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分从高到低排先后)。因考察、计生审核、弄虚作假等取消选调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至低进行递补,且递补者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选调人选报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六、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春市教育局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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