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5-11 16:19:45
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公告(第1号)
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隶属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是财政预算管理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管理人员6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规定和要求,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条件及人数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学历 | 其他条件 |
管理岗位1 | 2 | 不限 | 18周岁以上(含)、35周岁以下(含) | 法学,汉语言文学,文秘,汉语言(涉外文秘), 新闻学,编辑出版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管理岗位2 | 2 | 不限 | 18周岁以上(含)、35周岁以下(含)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环境工程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管理岗位3 | 2 | 不限 | 18周岁以上(含)、35周岁以下(含) | 管理科学,行政管理,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财务管理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工作安排;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35周岁以下(含),即1981年5月24日至1999年5月23日期间出生;
(三)2017年5月24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所列专业(毕业证专业表述与岗位要求专业字符段相同);
(四)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五)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含笔试和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拟聘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请应聘者报名后全程随时关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hainan.gov.cn),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报考事宜、资格审查结果、领取准考证、各项考试成绩、体检和拟聘人员名单公布等情况,逾期后果自负。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项。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4日至5月26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其他时间不受理。
3.报名地点:海口市海府路49号省机关海府大院第五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4.报名材料:《2017年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附表,正、反两面合印一张表),户口簿、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
5.报名要求:
(1)材料和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凡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不予受理;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有关证件核验原件后收复印件,报名所需的证件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由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计划数与应聘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数,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通过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发放准考证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并保持通信畅通。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正式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且责任自负。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组织工作由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聘者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1)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笔试成绩同分的应聘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3)因考生放弃面试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通过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hainan.gov.cn)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该网站。
3.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hainan.gov.cn)进行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选。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主要是核实个人资料真实情况,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综合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
3.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4.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应聘者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复检,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hain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岗位实际需要和拟聘用人员情况,对聘用人员进行任职定岗,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被聘用的管理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举报、投诉事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部门负责调查落实,并将处理情况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占先生、黄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898-65393602、65225720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72960
附件: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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