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池州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招聘公告
池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池州市妇联直接管理、服务妇女儿童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现根据活动中心事业发展的需要,拟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2名工作人员,其中:活动部岗位1名;文秘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热爱妇女儿童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团队合作精神;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和村社区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hz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09:00至5月26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因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5月27日16: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31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45元/人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
(二)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时政、公文写作等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科目考试时间统一为2017年6月10日上午09:00—11:00,考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
报考人员可于6月7日09:00至6月9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6月13日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2、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从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7年7月15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到池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成绩×0.6+结构化面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仍有同分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由市妇幼儿童活中心组织实施。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法单位劳动纪律、总体考核不及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实行基本工资加岗位工资、考勤工资等,月工资2300元左右。试用期满续聘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按规定办理五险。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公告由池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负责解释。
考务及技术咨询电话:0566-2617353
政 策 咨 询 电 话:0566-2812262
池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