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台州市民用航空管理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实施〉的通知》(台人社发[2013]19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市民用航空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民用航空管理局(台州民航站)成立于1987年,为正处级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市政府直属领导下为航空客货运输提供相关管理服务。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1名。岗位所需条件如下:(具体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n,“最新资讯中心”栏目);
3、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4、台州航空网(www.tz96555.com)
其中“台州航空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5月29日(现场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不含双休日、节假日)。
2、报名方式:⑴现场报名:台州市路桥区东迎宾大道,台州市民用航空管理局218室。⑵网上报名:发送材料至邮件(TZMHBGS@126.com)。⑶邮寄报名(台州市路桥区东迎宾大道,台州市民用航空管理局办公室,朱小芳收)等方式。电子邮件、邮寄方式报名的,以收到邮件时间为报名时间。
3、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印章。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报名的,参加考试前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校验,并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我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开考比例1:3,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合格人员名单于2017年6月1日前在台州航空网网站上公布。
(三)考试考核
1、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2、面试采用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并由面试考官量化打分。面试侧重于对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适应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的测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考试结果及入围名单同时在台州航空网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和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应聘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等,通过实地、函调、访谈、电话沟通了解等多种方式进行。
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航空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民用航空管理局(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
台州市民用航空管理局,地址:台州市路桥区东迎宾大道台州市民用航空管理局办公室,邮编:318050,电话:0576-82512797,传真:0576-82582698,联系人:朱小芳。
(二)监督
市纪委派驻市民航局纪检组:0576-82512898;
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本公告由台州市民用航空管理局负责解释。
台州市民用航空管理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