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库尔勒市且末县公安局招聘简章
为认真贯彻实施自治区人才强区战略,经且末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且末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工资待遇及福利
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①本科学历:个人月实发工资5565元;②大专学历:个人月实发工资5400元;③高中(中专)学历:个人月实发工资5200元。
三、招聘对象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汉族69人,少数民族173人,族别不限20人,具体详见职位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1.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在7月16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
2.年满18周岁,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5月15日至1999年5月15日期间出生)。从事协警工作满5年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6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3.报考限户籍地的职位,应于2017年5月15日前落户,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地所在行政区域可视为户籍所在地,退伍军人户籍不限;
4.从事协警工作满5年以上的,男性报考高中学历的职位,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女性报考专业不限的职位,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5.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6.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详见《报考说明》(附件2)。
五、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培训。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提交完备的报名资料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19日,每天上午9:30-13:30,下午16:00-19:30。
报名地点:且末县公安局院内。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报名地点领取)、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4张1寸照片等原件及复印件;复转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立功证书等;协警还需提供公安局出具的协警经历证明;民辅警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能够顺利毕业的书面证明。
报名笔试费用: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80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准考证领取:考生于5月24日-5月25日到且末县公安局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视为放弃。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50分(不含加分);
说明:《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3.笔试试题采用汉语、维语两种文字命题;
4.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5.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20分,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再加10分;
6.受到县级以上公安局奖励的协警笔试成绩加10分,在反恐维稳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协警笔试成绩加30分;
7.且末县公安系统民警、辅警的配偶及子女笔试成绩加20分;
8.在且末县公安系统协警工作年限每满1年笔试成绩加2分;
9.每名考生加分不得超过30分。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复转军人须提供退伍证、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
协警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证明。
受到县级以上公安局奖励的协警和在反恐维稳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协警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定于6月3日开始,具体安排将在且末政府网公布。
2.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报考的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至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 招录10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3.面试要求
①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
②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③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④面试费用每人40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四)体能测试
招录1-2人的职位按1︰2的比例参加体能测试,其他职位面试合格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且末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均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考察
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且末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调剂
出现空缺职位,由招聘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调剂。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和职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公安部门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人员管理
新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财政部门拨付工资。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予以清退。
八、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且末县人社局 0996-7629384
且末县公安局 0996-7620110转7613
附件:1.且末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报考说明
且末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