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保定市唐县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5-17 14:57:46
保定市唐县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公安工作,更好地履行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职能,参照《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人社发[2011]70号)等规定,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含10名专项指标)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唐县籍户口,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男性需全部具备驾驶技能并持有C本及以上驾驶证(退伍军人或持有A本或B本驾驶证的驾驶员可放宽到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学历)。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唐县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三)无纹身,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等;
(四)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0年5月11日至1999年5月11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或持有A本或B本驾驶证的驾驶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1日后出生);
(五)凡有国家颁发的射击、攀登、摔跤、搜排爆有效证书或档案有记载的,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83年5月11日后出生);
(六)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米;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招聘岗位中包含10名专项招聘指标,专指经政府安置、民政部门认定的部分退役军人中自谋职业及下岗失业人员。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吸毒史,精神病史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与FLG等其他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6.目前在公安机关已签定劳动合同的在职警辅人员或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直系家庭成员有长期非访情节及其他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资格初审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核减该岗位招聘比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
1、报名网址
报名网址为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 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2、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22日9:00至5月26日17:00;
(2)网上缴费及截止时间:5月27日12:00;
(3)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6月8日9:00至6月9日17:00;
(4)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
(5)笔试成绩及进入复审人员名单查询时间:2017年6月10日左右;
(6)复审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6月1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 30至17:00;
(7)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6月22日9:00至6月23日17:00;
(8)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8:30
(9)体能测试成绩查询时间:2017年6月24日左右;
(10)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6月29日9:00至6月30日17:00;
(11)面试时间:2017年7月1日;
(12)总成绩查询时间:2017年7月1日左右。
3、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所承诺内容,对所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并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敬请考生报名号及密码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则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考生可以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9:00—10:30,共90分钟,考试地点、场次、具体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交通管理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时事政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在唐县政府网和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即时公布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拟进入体能测试的考生于2017年6月13日至1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到县人社局405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笔试准考证、退伍证、驾驶证、户口本、身份证、有效证书及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便于核实学历信息,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体能测试。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8:30开始,考试地点、场次、具体要求等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体能测试两项内容:1、投掷实心球;2、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单项成绩100分,各占50%,占总成绩的20%。
(五)面试
1、进入资格复审并参加体能测试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7年6月29 日至6月30日9:00-17:00在网上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2017年7月 1日,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法:
(1)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时间3分钟。需要考生回答一道题;
(2)评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其中,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且严禁将任何资料、通讯工具等带入面试室。面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并实行入闱管理,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4)面试结束后,在唐县政府网和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即时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五、考核、体检
(一)根据个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对象,个人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为:有A1、A2、B1驾驶本者、退伍军人、学历高者、年龄小者、工龄长者。
(二)考核在县招聘办公室指导下,由公安局组织进行。考核内容:个人及旁系三代的诚信情况、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及工作、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诚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由招聘办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执行。初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定点医院体检者视为放弃。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付体检单位。
(四)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者,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
县招聘办适时公布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个人放弃聘用者或由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得聘用,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可递补一次。
(二)聘用
聘用人员按劳务派遣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和考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业务知识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录用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公安部门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统一与唐县就业局劳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由县人社局进行备案,合同期为九年,分两次签订,首次签订为三年,经考核后再次聘用可续签六年,由县公安局统一调配使用,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我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按社保规定的缴费基数,统一缴纳四险一金,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服装费用、防护装备经费等费用由财政直接列入预算,专款专用。
劳务派遣单位管理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
八、本《公告》由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2-6421733
附件:《唐县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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