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_人社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招聘公告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5-17 15:01:52
  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 人,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坐落于国家文化魅力名镇杨柳青,隶属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所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办学形式多样、教学质量优良的全日制文、理、工科专业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国家级重点技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各级各类在校生近4000人。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2日至1999年5月12日期间出生),招聘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户口;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站(网址为:www.tjkpzx.com)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7年5月12日-5月16日)
 
  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 <http://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网(www.tjlj.tj.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5月16日8:00至5月22日18:00考生网上报名
 
  5月16日8:00至5月23日18:00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月16日8:00至5月24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5月26日9:00至16:00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
 
  6月6日8:00开始考生从网上下载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和专业考试。
 
  1、笔试:6月11日
 
  上午: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财会类和计算机类)
 
  6月22日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并进行张榜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月23日至6月29日,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7月8日组织专业考试
 
  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岗位通过资格条件复审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的科目、方式、时间和地点以及具体的组织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参加专业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专业考试。
 
  7月12日8:00至7月14日16:00
 
  进入面试的考生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网上下载准考证。
 
  7月15日、16日面试,应聘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其中,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谈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均保留1位小数)按百分制7:3的比例合成。不进行专业考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7月25日: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张榜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797162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7971627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5月12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