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淮南凤台县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48名专职消防员,协助凤台县公安消防大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
一、用工形式及工作地点
劳动合同制: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凤台县公安局、凤台县公安消防大队管理使用。
工作地点:凤台县相关公安派出所。
二、 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4.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标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和疤痕,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6.具有凤台县户口,男性,身高要求1.70米以上,高中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9年5月12日至1992年5月12日);
7.退伍军人优先,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2日前);驾驶员需具有B照驾驶证,有两年以上驾龄者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2日前);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工资及待遇
1、工资待遇标准:实行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基础工资(120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月)的发放模式。
2、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公安辅警模式进行管理。
四、 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告
2017年5月12日起在凤台县政府网、凤台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10天。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5月25日,每天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报名者可登陆凤台县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凤台县公安局专职消防员审查表》(附件1),也可直接到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凤台县体育场北门)领取表格。携带填写好的《凤台县公安局专职消防员审查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到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报名。
联系人:黄学超 联系电话:0554-8889959 13655540988
(三)资格审查
凤台县公安局、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体能测试
参照招录辅警的有关标准执行。
(五)体检
按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参加体能测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政审
1、面试、政审内容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及与职业相关的其他因素。政审工作参照凤台县招录公安辅警的有关标准执行。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从政审、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台县政府网、凤台县公安局网公示7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由凤台县公安局、凤台县消防大队组织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到相关工作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工资按辅警工资标准执行。
新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