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六安国税局及地税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25人公告

来源:六安人社局 2017-05-19 13:21:42
  六安市国税局、六安市地税局招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税务部门办税窗口人力不足的问题,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经六安市政府批准,六安市国税局、地税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操作。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政府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其中市国税13人、市地税12人,招聘岗位为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厅窗口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办税引导、自助服务、资料管理、纳税咨询、发票发售、发票认证、代开发票、申报征收等非税收执法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2016届及之前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为经济类、管理类、法学类、计算机类。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六)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由六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共招聘网、六安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六安市人事考试网(www.la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15:00至5月21日15: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登录六安人事考试网(www.lapta.gov.cn)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六安市国税局、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招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考生报名后,5月21日15:30前可随时登录六安人事考试网(www.lapta.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5月22日8:00前登录六安人事考试网(www.lapta.gov.cn)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三)笔试


  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


  考生于5月25日至5月27日从六安人事考试网(www.lapta.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及时在六安市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网等门户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员在六安市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五)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临场应变、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考试成绩。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合成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分数排序;若笔试成绩分数也相同的,则以笔试“主观题(写作)”得分确定排序。合成成绩在上述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成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详见上述网站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人部发【2005】1号)。因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合成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二次。


  体检费用由被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八)考察


  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现实表现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合成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二次。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网站公示不少于3天。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全部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正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主要包括聘用人员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岗位绩效考核薪酬、年终一次性奖励以及政务中心窗口考勤奖等。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六安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3376099(六安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0564-3331745(六安市国税局)


  0564-3342606(六安市地税局)


  六安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