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宣传部事业单位考调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新闻宣传中心、广播电视站拟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全额拨款事业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与职位报名条件相对应的在编在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人员和工勤身份人员除外)。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具备坚定的政治觉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等。
2.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
3.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4.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5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6.其他: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工勤人员;
5.所在单位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5月31日(8:30—11:30,15:00—18:00)。(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宣传部(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区党政大楼427室)。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宣传部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③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④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资格审查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宣传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
考调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调减职位数或取消该职位。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1.笔试:重点考查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排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应变能力,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宣传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以及人岗相适要求,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宣传部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前被考察人员须出具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调动依据,不能出具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若因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提供同意调动依据出现缺额,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宣传部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商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宣传部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并予以公示。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杷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违纪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刘波
咨询电话:0830-2522280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宣传部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