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湖州市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61人公告
来源:吴兴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2017-05-22 17:04:27
浙江湖州市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力量,提升执法管理水平,经局党委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协管员,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拟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61 名:(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对象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和违法记录;
2、热爱行政执法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肯吃苦耐劳,原则性强,具有一定的做群众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30周岁以下(计算至2017年5月);
5、湖州市常住户口;
6、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在笔试、面试总成绩上加3分,但加分总数不得超过 5 分。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通过公告形式,在湖州市人才网(http://www.hzhr.com/)、吴兴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wxrl.com.cn/)、吴兴区综合执法局网站(http://www.hzzfj.com/wx09/)、爱上吴兴微信公众号、吴兴城管执法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条件和范围。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5月26日(上午8:45—11:45;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表可先下载填好)。可选择以下其中一个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1.八里店镇西山社区南区58幢309室(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2551799。
2.湖州市环城西路283号103室(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协调科)。联系电话:2556037。
报名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武警)证(党员还需提交所在支部的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对报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平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区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具体按以下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到1.5:1的,采取以下招聘办法及程序:
1、笔试。由区执法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参考公务员有关基础知识等考试范围出题,笔试总分为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统一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
3、体检。由区执法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5、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经审定,按笔试和面试各50%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6、录用。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笔试、面试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原则递补。
(二)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1.5:1的,采取以下招聘办法及程序:
1、面试。对报名人员直接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由区执法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4、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经审定,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5、录用。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面试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原则递补。
(三)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五、工资待遇
协管员录用后实行人才派遣制,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按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缴纳“五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足额发放工资,缴纳公积金。工作1-3年工资待遇年收入六万(含“五险一金”及相关福利),工资待遇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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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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