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哈尔滨商业大学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15年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国内外引进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哈尔滨商业大学始建于1952年,为中国第一所多科性商业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大学、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学校定位为教学研究型大学。2006年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院校,2013年成为中俄经济类大学联盟成员,2014年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7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 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主页http://www.hrbcu.edu.cn/Category_41/Index.aspx
二、引进人才类型
(一)第一类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著名机构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海外著名大学教授、人文社科领域公认的大师,年龄为60周岁以下。
(二)第二类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百人计划”、“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项目入选者;海外学者“千人计划”入选者,年龄为50周岁以下。
(三)第三类人才。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年龄为45周岁以下。
(四)第四类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外省同层次人才)、黑龙江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年龄为45周岁以下。
(五)第五类人才。国内外院校毕业的博士,理工科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在SCI收录的期刊发表2篇论文,人文社会科学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年龄为35周岁以下。
三、待遇
(一)第一类至第四类人才相关待遇视具体情况一人一议;
(二)博士录用后给予3万元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金,以及每月500元博士津贴待遇。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
(三)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且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及方向相符。
五、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下载、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和《哈尔滨商业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并连同其他报名材料发至哈尔滨商业大学人才招聘电子邮箱hrbsydxrsc@126.com。
2、报名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简历,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能证明该经历的材料;
(2)个人代表成果。提供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的全文及其期刊封面、目录,公开出版的代表性著作需提供著作封面;论文被SCI、SSCI、EI、A&HCI、CSSCI、CSCD等收录的检索报告以及他引情况证明;
(3)科研项目立项通知、结题证书或结题鉴定证书;
(4)科研获奖证书;
(5)其他具有代表性成果或获奖等。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
(二)资格审查
学校各教学、科研单位对所有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人事处会同科研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确定拟参加考核人选并通知面试。
(三)考核
通过包括心理测试、面试、试讲、学术报告和答辩环节考核应聘基本情况、科研能力、教学能力,以及学术发展潜力等。
(四)体检
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需在一周内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反馈检查结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审批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审批,并在哈尔滨商业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hrbcu.edu.cn/)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录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为其办理相应入职手续。
2、公示期满6个月内未办理入职手续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七)入职
1、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复印件1份及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原件。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要求者,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拟录取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不符合录取原则、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联系电话:(0451)84865450(胡老师) 84892020(富老师) 84892332(赵老师)
电子邮件:hrbsydxrsc@126.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所学专业+应聘学院”)
附件:
哈尔滨商业大学人事处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