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警察50名公告
来源:天河区门户网
2017-05-25 13:23:4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警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45名,合同制司法警察5名。
一、招聘条件
(一)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法院审判工作,愿意从事审判辅助性工作,履行审判辅助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3.熟悉法律基本知识,法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
4.身体健康。
(二)合同制司法警察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法院审判工作,愿意从事司法警察工作;
3.男性,身高175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警校毕业或退伍士兵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时间:2017年5月23日-2017年6月6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明镜路1号天河区法院政工办。
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若鉴定结论尚未出具,可先提交申请鉴定的受理回执)、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刘睦群、欧丽雯
联系电话:020-83008923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需另行参加相关项目的体能测试。
(四)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政工办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者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及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待遇从优,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绩效考核奖等相关福利待遇,被聘用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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