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理工大学招聘简章(197人)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5-25 13:34:28
2017年山东理工大学招聘简章(197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理工科大学。学校现为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首批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高校科研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学校现有22个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其中农业工程学科首批入选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专业学位包含了16个工程硕士招生领域,5个农业推广硕士招生领域,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授予权,有75个本科招生专业,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历史学、教育学等9个学科门类,已逐步形成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2900多人,在学研究生2600多人。学校设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山东工程技术研究院设在我校,有1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检测研发公共服务基地、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1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2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20个,设有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9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


  4.初级岗位应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24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1年5月24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1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理工大学学校网站(http://www.sdut.edu.cn)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1)符合中级、高级岗位需求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与应聘简历和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人事处(人才办)邮箱:rcb@sdut.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如:教师1王某)。


  (2)符合初级岗位需求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与应聘简历和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二级招聘单位邮箱(详见附件1备注)。邮件主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如:教师66王某)。


  (3)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理工大学青春在线网站(http://www.youthol.cn/)辅导员岗位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网络初审。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报名系统,查询报名初审结果。同时,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应聘辅导员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sdlgdxxsc@126.com,咨询电话:0533-2780505。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辅导员”(如:王某辅导员)。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5)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和所获综合类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主要学生干部要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且一年以上;综合类荣誉称号需要至少获得一项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称号)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考试


  (1)笔试


  初级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所必须的专业知识;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①初级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教学效果等综合素质。


  ②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专家面谈、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敬业精神、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课堂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引进人才按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3-2781219、2786219


  电子邮箱:rcb@sdut.edu.cn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山东理工大学应聘辅导员岗位报名表


  山东理工大学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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