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启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来源:邢台日报
2017-05-26 22:08:49
原标题:我市启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本报讯(记者赵羽)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意见》,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严格控制事业机构编制盲目增长,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健全完善公益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此项工作是以规范事业单位职责任务为基础,以严格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为重点,通过清理规范职责、减少事业单位、核减事业编制等措施,逐步解决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职责任务不明、机构编制臃肿、布局结构散乱、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等突出问题。
清理规范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清理事业单位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科学界定事业单位职责范围,进一步厘清事业单位职责边界,解决职责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职责交叉、职责缺失等问题。
二是减少事业单位数量。在全面清理规范职责的基础上,通过“撤销、合并”等方式,加大事业单位精减力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
三是核减事业单位编制。按照省、市控编减编的要求,严格控制各级事业编制总量,精减事业单位现有编制数量,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除高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纯公益科技文化事业单位外,全市现有事业编制总体上按照10%的比例核减。
已认定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的,通过实名制管理确认在编人员,现有空编一次性核减,现有编制随在编人员减少及时核减,只减不增。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逐步将行政职能转移到相关工作部门,现有空编一次性核减,总的减编比例不低于10%。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确认在编人员后,现有空编一次性核减,剩余编制随在编人员减少及时核减,只减不增。
供水、供热、供气、环卫、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市政设施维护等公共事业领域现有的事业单位,要大力推进“管办分离”改革,加大事业编制精减比例,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劳务性等服务事项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
事业单位精减下来的编制纳入各级事业编制总量,由机构编制部门统筹管理,不再属于特定部门、特定单位。今后对于直接关系民生事业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重点领域的新增编制需求,优先从同一系统职责减少、公益性弱化的事业单位调剂解决。
四是完善事业单位分类。根据事业单位职责和社会功能,严格对照事业单位类别标准,进一步分析认定事业单位类别,做到应分尽分,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对已明确类别、重新清理后职责发生变化的事业单位,要根据新定职责重新调整划分类别;对尚未明确类别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类别认定条件和标准,明确事业单位类别。
五是推进事业单位转企。按照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对之前在事业单位清理整顿和清理规范工作中,已明确转企方向的,由主管部门牵头继续推进,不得走“回头路”;对在分类中已划分为生产经营类的,要积极稳妥推进转企,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个;对经济效益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已经具备条件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要加大推进力度,先期启动转企。国有资产管理、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加快制定事业单位转企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事业单位转企后能够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同时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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