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新疆人大》杂志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辑记者。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人大》杂志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管主办的机关刊物,以维、汉、哈三种文字出版发行。致力于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自治区民主法治建设成果,宣传全疆各级人大工作经验和代表履职典型,宣传全疆“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突出成绩,是全疆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和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法院、检察院知情知政的必读刊物,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重要舆论阵地。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疆招聘编辑记者。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xjpcsc.gov.cn)(以下简称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6月5日至6月15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6月5日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6月25日(10:30-13:30,16:30-19:00,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77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2楼1208室)。
乘车路线:乘座BRT1号线、BRT2号线在儿童公园站下车(新疆人民会堂院内)。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热娜 0991-5192233
张江 0991-5192129
(五)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新疆人大》杂志社报名,材料主要包括:《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白底或蓝底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HSK汉语水平8级以上(或MHK四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报考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7年6月25日-6月28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网站予以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网站上通知。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需的专业知识。
3.笔试加分条件: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结束,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5)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笔试后,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3:1比例的,根据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网站。
2.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10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
3.面试考核内容:①组织协调能力;②应变能力;③语言表达能力;④举止仪表;⑤专业技能。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通过者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员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八、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相关各项费用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若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考察组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拟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逾期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组织实施。
十三、招聘监督。自治区纪检委驻自治区人大机关纪检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武琼(自治区纪检委驻自治区人大机关纪检组主任科员)
监督电话:0991-5192703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网站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下载)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