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平湖市新仓镇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
2017-06-01 13:12:28
新仓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新仓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仓委〔2016〕8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新仓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详见《新仓镇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度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详见附件1。
3.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新仓镇机关事业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要提供工作证明,要求全日制学历的要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根据要求,报考新仓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的,还须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折算为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面试情况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确定聘用人员。
(五)聘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新仓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仓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706292,联系人:王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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