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6-01 13:44:25
  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教育厅对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乌鲁木齐八一中学、新疆电化教育馆(教育电视台)、新疆教育出版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成人高校考试招生、中职学校招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非学历教育证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区内初中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选拔考试、中考等各类考试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试题命译、试卷印制、考务组织、评卷与成绩发布、招生录取等工作;负责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化考点、招生考试网站的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管理保密印刷厂。


  乌鲁木齐八一中学承担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教育教学任务。


  新疆电化教育馆(教育电视台)承担全区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规划、组织、管理和指导等工作;承担全区各级电教或现代教育技术队伍建设及成果应用与研究指导;拟定自治区中小学远程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新疆教育出版社承担中小学、师范学校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的出版任务。


  二、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截止时间2017年5月31日;


  8、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9、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五、招聘方法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期限为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9日。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1、网上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教育信息网,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1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及缴费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下同):


  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9日18:00(休息日除外)。


  (6)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2017年6月13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2017年6月17日进行笔试,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991-8730898


  乌鲁木齐八一中学咨询电话:0991-8853687


  新疆电化教育馆(教育电视台)咨询电话:0991-8863141


  新疆教育出版社咨询电话:0991-7606074


  2、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7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3、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定于笔试结束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笔试时间120分钟,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a.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b.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c.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d.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公布。


  (6)报考人员对专业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参照2017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取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侧重考察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等。


  (2)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自治区教育厅及招考单位工作人员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5)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闱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教育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选二甲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自治区教育厅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教育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教育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教育信息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被聘人员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就学、住房等问题,招聘单位均不予解决。


  (五)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教育厅和厅机关纪委是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


  监督人:李平   自治区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


  汪海   教育厅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监督电话:0991-7606199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doc(下载)


  2、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人事处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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