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绵阳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16〕171号)等文件规定,我校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120名工作人员。现将直接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绵阳师范学院招聘网[rsc.mn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绵阳师范学院是四川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地处中国唯一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浪漫主义诗人李白的故乡——被誉为“蜀道明珠”的绵阳市。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绵阳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成立。2006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以良好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准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试点单位,招收环境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校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本专科高等教育、成人本专科高等教育及留学生教育的多种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有16个二级学院,在校研究生、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留学生17000余人;涉及9大学科门类71个全日制本专科专业。
学校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181人,专任教师919人,其中具有正、副高职称教师463人,硕、博士学位教师596人。硕士导师4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6人,四川省教学名师1人,绵阳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拔尖人才1人,绵阳市文化艺术专业领军人才1人。
学校现有1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生态安全与保护重点实验室,3个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四川民间文化研究中心、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李白文化研究中心, 1个省社科联高水平研究团队,6个绵阳市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四川绵阳文化产业研究与发展中心、四川绵阳异常心理与行为矫治研究中心、四川教师专业发展与学校效能建设研究中心、四川绵阳舞蹈文化艺术研究中心、四川绵阳期刊发展研究中心、纪念场馆教育与抗震救灾文化研究中心,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1个四川省科普基地, 1个绵阳市社科普及基地。
学校坚持科研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着力打造“教育服务”“科技服务”“文化服务” 三大品牌,积极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近五年来,学校教师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部省级重点科研课题100余项,校地共建省级项目70余项,以及大量与地方政府和企业合作的横向课题。学校坚持对外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德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乌克兰、坦桑尼亚和台湾、香港等国家及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师资培养、合作科研、学术交流、学生交流等活动。
学校出台了一系列科研配套政策,给予不同层次人才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协助引进人才及其团队申报各级别项目。学校资助引进人才在校内组建教学科研团队,根据教学科研需要,学校整合校内相关学科领域的优秀专业人才资源构建引进人才的教学科研团队,或以聘用制、项目制工作助理等方式招聘团队成员。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绵阳师范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mnu.cn )。
二、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或艺体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或报名时已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符合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符合《绵阳师范学院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我校优先考虑。其中,2017、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分别在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9年1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或2019年1月1日及之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属于此次直接考核的范围。
(二)应聘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优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20名,具体的、优先招聘的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优秀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的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受《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限制。我校可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五、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截止为2018年12月31日,报考者可在此时间范围内随时向我校相关招聘邮箱投递报名信息。
(一)报名
1、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报考者请将个人详细简历通过邮件发送至我院人事处邮箱(renshichu0816@163.com)和应聘二级单位的邮箱(请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二级单位+学科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姓名”。
个人详细简历应包含以下信息:
(1)应聘者详细的学习及工作、任职经历。
(2)所获得的荣誉称号、获奖情况。
(3)发表学术论文及出版教材、著作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论文名称、发表的期刊名称、期号、发表时间,作者排名、影响因子,及论文被检索或收录情况;教材、著作目录应包括书名、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和本人执笔内容、章节字数。
(4)参与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或课题)名称、级别及编号、项目来源及经费、本人参加地位及完成的内容。
(5)获得专利情况。包括专利名称、种类、专利号、排名情况、本人完成部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绵阳师范学院根据报考者的详细简历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资格初审合格者详细简历中所留个人联系方式与之约定具体来校参加直接考核的时间。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直接考核当日,报考者应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017年、2018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职称等级要求的岗位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代表作、出版教材及著作目录、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获得专利的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及获奖证明材料);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六、直接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核程序。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博士研究生的考核采取院系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由人事处组织各二级单位分期、分批、分阶段进行。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考核采取院系专业考核加校级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岗位应聘情况分期、分批进行专业考核。待专业考核结果提交人事处后,由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核。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下人员的考核采取校级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由人事处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集中时间组织直接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听候电话通知。
七、体检
学校在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和考核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八、公示
直接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绵阳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通知报送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规定、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核招聘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学校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相关引进待遇按照《绵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分类标准执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所要求材料的以及通过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相关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邮编:621006
学校网址:www.mnu.cn
人事处(招聘网)网址:rsc.mnu.cn
人事处联系人:张老师 邵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816-2579573
人事处招聘邮箱:renshichu0816@163.com
应聘学院的邮箱:请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监督电话:0816-2200044(绵阳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附件:《绵阳师范学院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绵阳师范学院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