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昆明石林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5人公告

来源:昆明市人社局 2017-06-07 15:15:52
  石林县2017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为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乡镇特别是艰苦边远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根据省市安排,石林县2017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4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2年、2013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3年、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2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3年、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石林县2017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学科、专业参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2017年6月21日上午10:00—6月26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流程


  ①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标准:白底彩照,规格160*210)--在附件中上传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才能初审通过)--提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提交后不可进行修改操作)--选择报名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确认后不可修改操作)。


  ②缴费--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后,经系统审核通过人员即可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7年6月21日上午10:00-6月26日下午19: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缴费,未缴费人员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71-63524506。


  2.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人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


  (2)报考人员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和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其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中所列“具体专业” 或二级目录下的具体专业名称完全匹配 (即字面内容完全一致),方可通过资格审核,请考生在填写所学专业时,严格按毕业证的专业填写;若“所学专业”填写时多字少字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具体专业”或二级目录下的具体专业不匹配的,经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报名系统审核不合格者,由石林县相关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与岗位的匹配性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方可参加考试。


  (4)每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如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等额时,可正常参加考试,但应聘人员须达到相应的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轮。


  (5)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报名信息负责,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面试前现场审核报考资格及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报考者咨询报名、考试等相关事宜,请在工作日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7月12日00:00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不支持网上准考证打印。


  (三)笔试


  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1.考试的科目和范围: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范围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法律基础、国家方针政策、职业道德、公共服务意识,党的纪律要求和基本知识、科技和人文常识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2017年7月15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考生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4.考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拟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复审


  1.复审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审核人数1:3的比例确定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考生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出现招聘计划数与进入审核人数低于1:3的岗位,可进行资格复审;出现等额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平均分,方可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方式: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3.复审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网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服务期届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须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服务期届满的 “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原件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④昆明市石林县2017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诚信承诺书。


  5.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已通过笔试考试,按岗位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6.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50元/人。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出现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低于1:3或者等额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和主要内容:面试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岗位履职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网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参加面试注意事项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的时间,准时到达面试地点集中,未按规定到达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六)考察、体检


  1.考试总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以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2.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3.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4.如同一岗位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及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


  5.体检的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网另行通知。考察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七)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计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剩余成绩的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


  3.考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O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拟聘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安排。


  (四)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和滇发改费昆石证字〔2013〕024001号核准的收费标准,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缴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缴纳)。


  (五)请报考人员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考试期间通讯畅通,如出现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六)本公告由石林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石林县监察局:0871-67796277


  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796492


  附件:1.石林县2017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 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3.昆明市石林县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诚信承诺书


  4.《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石林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石林县2017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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