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测绘地理信息局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经自治区有关部门同意,我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国情监测院:位于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基础测绘骨干队伍,全国甲级测绘资质、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从事全区基础测绘基准建设、运行和维护的相关技术性工作;负责全区与国家基准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建设、运行、维护相关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区地理国情监测的相关技术性工作;承担海岛(礁)、近海滩涂测绘,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航空摄影及数据处理的有关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信息测绘院:位于广西柳州市东环路10号,广西基础测绘骨干队伍,全国甲级测绘资质、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从事自治区级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的外业数据采集、调绘和更新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负责自治区各级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的技术性工作;承办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测定的有关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遥感信息测绘院:位于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基础测绘骨干队伍,全国甲级测绘资质、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从事全区基础地理信息遥感资料和导航数据的获取与处理等技术性工作;负责自治区级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的内业数据处理和成图等技术性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图院:位于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基础测绘骨干队伍,全国甲级测绘资质、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从事:负责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的缩编、编制自治区基础地理底图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政府决策、防灾减灾与应急保障等各种公益性专题地图的编制的技术性工作;承担普通地图、地图集(册)的编制及电子地图的开发、应用与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位于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全国甲级测绘资质、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从事自治区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收集、管理、分发与服务;承担自治区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系统、广西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广西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运行、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档案资料馆:位于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基础测绘骨干队伍,全国乙级测绘资质、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负责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测绘地理信息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建库和应用;承担测绘地理信息异地存储工作。
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位于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批准成立的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开展职业培训活动,同时作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广西站、武汉大学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函授站,分别开展有关技能鉴定、函授等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测绘地理信息基地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机关服务中心):位于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职责:为基础测绘地理信息基地和局机关提供相关后勤保障服务。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7年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热爱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能适应测绘工作环境和管理的要求;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2017年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初步审查
1、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www.gxch.gov.cn)下载招聘简章。
2、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在2017年6月28日8:00至7月5日18:00期间登录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www.gxch.gov.cn)通过“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应聘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者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工作年限单位证明等,jpg格式),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信息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应聘者后果自负。
3、查询资格初步审查结果。应聘者于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通过“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步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但附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于7月7日18:00-7月9日18:00之间补充上传附件证明材料。补传材料仍不齐全、不合格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4、缴费方式与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参加笔试的应聘者必须于7月12日12:00前到银行交纳报名考试费共100元(依据桂价费〔2010〕269号文)。缴费方式:
(1)南宁市的应聘者到中国银行以现金缴款方式缴费,并将银行回执单送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财务科确认、开票(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大楼3楼,电话:0771-5606324)。
(2)南宁市以外的应聘者到当地银行以电汇方式缴费(必须使用“电汇”方式,并在电汇单“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填写应聘者的姓名、电话号码,以便及时对帐确认)。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单位名称: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帐号:615868867041。
未按时缴费、未按规定进行缴费确认导致无法识别考生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应聘者完成缴费后,请于7月15日9:00-7月21日18:00登陆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6、应聘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未领取缴费收据的应聘者可凭银行缴费回执领取缴费收据。
(二)笔试、面试方式和要求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部分招聘岗位经我局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上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具体方式以计划表中明确为准)。
2.笔试试卷分为两卷,一卷为《公共科目》,一卷为《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测绘专业基本知识。试题为闭卷作答方式,每卷考试时限为2小时,100分制。《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按1:1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同一招聘岗位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以上方可开考,当比例不足1:3时,采取减少招聘岗位人数、降低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方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并在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公告后才能开考。初步资格审查情况(含报名情况、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等)通过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4、笔试由我局统一组织进行,笔试考试日期为2017年7月22日,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于8月上旬在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5.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报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并在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公告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6.进入面试的人选,其姓名、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在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并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参加面试人选本人提供的有效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工作年限单位证明等)进行资格审验,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7.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的岗位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8.面试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面试考官设7人,其中招聘单位3人,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指派代表各1人,外单位专家2人。面试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每一岗位面试结束,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宣布该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面试结束第二天,在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上公布应聘者的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应聘者的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的总成绩进行计分。
(三)考核
1.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核人选经我局核准后,在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2.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党委(支部)组成考核组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结束后应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3.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报我局党组研究确定,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确定递补人员排序。应聘者的考试成绩是排序的重要依据。
(四)体检、公示与聘用
1.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拟聘人员到主管单位指定的南宁市内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信息测绘院的考生组织到指定的柳州市内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递补人员排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应及时将体检结果(体检报告单)报我局。
2.由我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和我局范围内,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招聘人员基本情况。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报我局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依据年度招聘计划,办理聘用人员的入编、聘用、工资等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采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统一的文本格式。聘用合同一式3份,双方各执1份,1份存入个人档案。
5.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其档案转至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或有关市人才服务中心。
6.试用期和聘用工作的其他规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纪律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负责组织开展直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等事宜。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邮编:530023,电话:0771-5626274、5606305。纪律监督小组设在我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考试、考核及聘用全过程,并接受群众举报。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邮编:530023,监督举报电话:0771-5628664。
(二)成立各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在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1、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国情监测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自治区地理国情监测院人事科,邮编:530023,电话:0771-5606367、5623619。
2、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信息测绘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柳州市东环路10号,自治区地理信息测绘院人事科,邮编:545006,电话:0772-2126020、2126010。
3、广西壮族自治区遥感信息测绘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自治区遥感信息测绘院人事科,邮编:530023,电话:0771-5606335、5606341。
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图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自治区地图院人事科,邮编:530023,电话:0771-5620247、5665990。
5、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信息中心办公室,邮编:530023,电话:0771-5644450。
6、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档案资料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档案资料馆办公室,邮编:530023,电话:0771-5606419。
7、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职业学校办公室,邮编:530023,电话:0771-5606328。
8、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测绘地理信息基地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基础测绘地理信息基地服务中心办公室,邮编:530023,电话:0771-5622038。
附件: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