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长治市郊区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告

来源: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6-08 15:40:05
  长治市郊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教育、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1.区教育系统招聘60名
 
  郊区一中4名,郊区二中3名,王庄中学 3名,故漳中学2名,漳村中学 2名,漳电学校 3名,堠北庄中学3名,老顶山镇关村中学3名,老顶山镇联校2名,大辛庄镇联校1名,王庄二小 3名,长钢小学 3名,长北小学 2名,西白兔乡南村小学 2名,漳村小学 2名,堠北庄镇下秦学校3名,王庄一小 2名,实验小学 1名,黄碾镇联校 8名,马厂联校 8名。
 
  2.区卫计系统招聘30名
 
  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名,区卫生监督所 2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名,区人民医院 5名,乡镇卫生院18名。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介绍和招聘名额详见《长治市郊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单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试用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满1年的、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其他不适合从事所报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和报名
 
  (一)信息发布
 
  1.招聘公告发布:本次招聘将通过长治市郊区政府网(网址: www.jqzf.changzhi.gov.cn)、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www.sxcz.hrss.gov.cn)发布《招聘公告》、《招聘简章》等相关信息,信息发布和考生网站提交个人信息时间为2017年6月8日至6月19日。
 
  2. 招聘信息查询:本次招考的相关信息均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考试安排、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和政审、公示等相关考试信息均会提前在以上网站公告,不再电话通知,希望广大考生多注意网上公告情况。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和现场信息核对、交费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程序为: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①在公告招聘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通过长治市郊区政府网、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登陆“长治市郊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和应聘岗位填报。
 
  ②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及纸质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红底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像素:413px×295px,大小不超过100KB。
 
  ③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所填报信息一经确认保存,在当日晚24:00(凌晨0点)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现场不作更改),服务平台每天会对各岗位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公告。
 
  ④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长治市郊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⑤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2)现场信息核对、交费
 
  ①网上信息提交时间截止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到长治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信息核对,并对诚信承诺书签字确认。
 
  现场信息核对地点:长治市郊区人社局后院(郊区漳泽工业园区纬五路郊区政务服务中心)
 
  ②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正面红底照片3张(与网站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一致);在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并携带“报名登记表”和“考生准考证信息核对表”。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2017届应届毕业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报名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可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如被录用,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原件,取消聘用资格。
 
  ③考试收费参照《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收费标准执行。
 
  2.报名时间:
 
  ①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时间:2017年6月8日至6月19日。
 
  ②现场信息核对时间:报考教育类岗位人员为2017年6月23日至 6月27日;报考卫计类岗位人员为2017年6月28日至 6月30日。
 
  3.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社局督导、协助。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二)开考比例
 
  教育系统报考同一岗位,拟招聘岗位数与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要达到1∶5比例的要求,否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
 
  卫计系统报考岗位,根据(晋人社厅函[2015]390号)文件要求,此次公开招考不设开考比例限制,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五、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实行两级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能力测试成绩占总分的4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教育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包括:所报专业的基础知识、中小学教材教法。
 
  报考卫计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相应专业知识,其中: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以上网站另行通知,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后携带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按时参加考试,本次考试考场设置在市区。
 
  3.教育系统笔试结束后,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所报岗位拟招聘人数1︰3择优进入能力测试环节,如末位名次并列,可突破比例要求同时进入能力测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能力测试环节;能力测试人数不达1︰3比例的,重新核定招聘岗位。
 
  卫计系统笔试结束后,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所报岗位拟招聘人数1︰3择优进入能力测试环节,如末位名次并列,可突破比例要求同时进入能力测试环节;如不达1︰3比例要求,可全部进入能力测试环节。笔试成绩都不达所报岗位合格分数线的,出现了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能力测试
 
  1. 能力测试内容
 
  能力测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
 
  2. 能力测试方式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说课测试,说课时间为15分钟;报考卫计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力测试,能力测试时间为10分钟。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不得使用教辅、辅助设备。
 
  3. 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
 
  能力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以上网站另行通知,参加能力测试时考生须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三)成绩计算
 
  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所报岗位分类排队,按拟招聘人数1︰1择优进入体检、考察考核环节。
 
  如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由招聘领导组组织加试一场面试。笔试、能力测试和考试总成绩均按电脑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60%+能力测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资格,不顺延递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安排进行一次复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
 
  七、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是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针对拟聘用人员在原用人单位和社会上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不顺延递补。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结合体检、考察考核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招聘领导组审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审批
 
  1.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落实事业编制(全额或差额)。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2.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不按时提交相关手续(报到证、人事档案等)的取消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在受聘单位服务10年以上方可调整工作单位。
 
  十、咨询电话
 
  为方便应聘人员对报名、考试等相关事宜的咨询和社会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特公布如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0355-2253216 区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报名考务:18003550244   区教育局人事科
 
  0355-2118007 区卫计局人事科
 
  0355-2253105区人社局招聘领导办公室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开通时间:公告期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信息核对期间在现场。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体检、聘用情况等有关招聘考试信息在上述网站发布。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聘领导组)
 
  附:长治市郊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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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市郊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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