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日照高新区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2人简章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日照高新区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为促进“突破园区、聚力招引”和创建国家高新区提供有力人才支持,经工委、管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工作人员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4、应聘人员须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符合《2017年日照高新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已经在本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在上述范围外工作的人员报名需所在单位出具书面同意报名意见。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9:00至6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登录“日照高新区网站”( http://www.rzgxq.gov.cn/ ),下载《2017年日照高新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gky5600@163.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在“日照高新区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校院系提供的全日制学习证明,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高于5:1的组织现场面谈,通过面谈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人才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日照高新区管委负责组织,成立考察工作组,到应聘人员所在高校或工作单位进行考察。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外,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日照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
七、管理使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聘用人员落实日照高新区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档案封存,实行职员制和薪酬制。
八、政策措施
(一)生活补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500元房租(社保)补贴,在高新区工作满五年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二)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日照高新区管委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
(三)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日照高新区管委协调有关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落实。
九、其他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日照高新区管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2225576 0633—2225608
附件下载>>>
2017年日照高新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日照高新区管委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