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邯郸大名县招聘教师170人公告

来源:邯郸市教育局 2017-06-09 15:32:46
  大名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组织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

  本次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共设170个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其中:

  (一)高中教师60个

  高中语文10个,高中数学10个,高中英语10个,高中*政治8个,高中历史8个,高中物理7个,高中化学7个。

  高中教师报考条件: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名县户籍或生源地(或配偶为大名县户籍并在大名县居住),取得相应学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二)初中教师60个

  初中语文12个、初中数学12个、初中英语11个、初中*政治7个、初中历史6个、初中物理6个、初中化学6个。

  初中教师报考条件: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名县户籍或生源地(或配偶为大名县户籍并在大名县居住),取得相应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幼儿园教师50个

  岗位分配:北峰乡、束馆镇、西付集乡、金滩镇、红庙乡、龙王庙镇、黄金堤乡、沙圪塔镇、杨桥镇、王村乡十个中心校各5个。

  幼儿园教师报考条件:要求大名县户籍或生源地(或配偶为大名县户籍并在大名县居住),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幼教相关专业,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尚未取得高中、初中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但已通过教师资格的笔试、面试,并且申请了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认定的毕业生,也可报考。一旦聘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4、年龄在18—3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招聘报名第一天(含)算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3、参加邪教组织的人员不得报考;

  4、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7、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聘用后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全额开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留在教育系统工作,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设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期间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不得调动交流。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本公告在大名县门户网站(http://dm.hd.gov.cn)、县电视台、人社局公开栏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微信平台(微信号:dmjiuyezhidao)同时发布。

  2、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6月30日。

  地点:北京路西段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计划综合管理股(216房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正常休息)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蓝底照片9张,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填写《大名县2017年度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310-6586125。

  符合条件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类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院校的相关证明,如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不能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档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同时进行)。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籍进行初审,符合报考资格的进入笔试。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对该岗位招聘人数进行相应的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命题和评卷委托外地具有事业单位招考资格的机构或考试中心实施,笔试内容按照岗位不同分别命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点选在具有高考资格,能够全程监控录像的学校,严格按照高考标准执行,监考人员全部从县外聘请。领取准考证时间在大名县门户网站、人社局公开栏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微信平台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公示。在大名县门户网站、人社局公开栏、微信平台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查阅档案,审核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籍、教师资格证等信息与档案是否一致。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设置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命题委托外地具有事业单位招考资格的机构或考试中心负责,每场面试考官设7名,全部从县外聘请具有教师面试工作经验或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面试资格的人员组成。面试内容根据岗位不同分别进行,高中、初中教师采取讲课方式,幼儿园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才艺展示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总成绩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末位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为拟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高低顺序确定,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岗位1:1比例确定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拟体检人选在大名县门户网站、人社局公开栏、微信平台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入体检程序。

  7、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人员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8、考察。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全面考察,进一步核准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9、拟聘人选公示。拟聘人选在大名县门户网站、人社局公开栏、微信平台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其它原因不能聘用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0、选岗办法。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任教学校。

  11、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报县政府批准后由人社、教育、财政、编制及相关单位办理就业、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

  六、其它有关事项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制度、监督制度和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考生记录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2、考生通讯保持随时畅通,招聘程序的时间安排及时在大名县大名县门户网站、人社局公开栏和微信平台同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聘用等环节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或其它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未尽事宜由大名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大名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相关招聘环节、时间安排适当调整。

  政策咨询电话:0310-658612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0-6512388(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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