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文件精神,我校现面向社会招聘教师5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0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文化底蕴丰厚的中原历史名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主校区位于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学校是由河南省政府批准、河南省教育厅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占地843亩,建筑面积超过50万平方米。现设有财税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商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外语旅游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工程经济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国际(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和社科部、体育部2个教学部,另设有河南省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1个,学校与加拿大北方应用理工学院联合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个,与华北水利大学联合举行应用本科专业3个,在校本、专科学生21000余人。
学校以商科类专业为主、实行经管工文艺多科协调发展,形成了“以人为本、质量为先、就业导向、技能立身”的办学理念,提炼出“智力技能与动作技能并重,培养适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商科类人才”办学特色。学校拥有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点1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通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实施双师素质培养、强化质量督导评价,较好地实现了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内容对接职业标准,教学过程对接生产过程,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学校先后被批准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首批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河南省示范性数字化校园。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商业培训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五一劳动奖状、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全国百强高职等荣誉称号100余项。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招聘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校党委组织实施。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组织人事、教务、纪委和相关院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20名博士研究生、35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研究生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学校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经贸职业学院(http://www.hnjmxy.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
/default.aspx?sid=35,进入“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9日至 2017年6月15日(周六、周日不受理咨询),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7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组织人事处联系。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371-86661216。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满分100分,报名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应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其中理工类、艺术类需加试实际操作考核)。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80分者,将不予聘用。
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分出名次。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等有关规定。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学校考核规定,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办公室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