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衡水安平县公安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2人公告

来源:安平县人名政府网 2017-06-13 16:28:16
  安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2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和公共安全消防水平,根据衡水市公安局、衡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衡水市财政局、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衡公消[2015]67号)的精神,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职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方法组织招录。


  二、招聘职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职位


  1、消防队员22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为消防工作发展作贡献的具有安平县常住户籍的男性公民(未婚优先)。


  2、学历、年龄和专业要求见列表:

 

 

安平县公安消防大队职位列表

职位

人数

性别

专业

学历限制

年龄要求

消防员A

14

不限

高中及以上

18-30周岁

消防员B

2

计算机类

大专及以上

18-30周岁

消防员C

1

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等相关专业

大专及以上

18-30周岁

消防员D

1

专业不限,需持有电工证

初中及以上

18-30周岁

消防员E

4

专业不限,持有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

初中及以上

21-35周岁

 


  3、男生身高168厘米以上,双眼裸视4.8以上,身体健康,体检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6)身体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程序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7年6月12日至6月14日,在安平县政府官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的职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8:30至16日17:30。


  2、报名地点:安平县政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3、联系电话:0318一7581066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确认,否则不予受理,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填写《安平县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填写《安平县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资料档案袋封面》一份。报名时出具本人的毕业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有消防灭火救援、驾驶大车、汽车修理、电工工作经验的需出具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人员须现场扫描安平县人社局微信二维码,随时关注微信有关通知。


  5、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消防大队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依据招聘职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料审查。资格审查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费用200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发现问题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不设笔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


  见安平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通知。


  (2)体能测试成绩的确定:


  体能测试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规则》进行。消防员和文员(男)分别考试100米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四项,满分为100分。


  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相关资历和水平的人员组成考评委员会,考生最终得分为四项的平均分,现场公布考生成绩。评分标准如下: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


  (男子组评分表)

 

 

项目

分值

100米跑

1500

米跑

引体

向上

立定

跳远

(秒)

(分′秒)

(次)

(米)

100

12″5

5′27″

13

2.69

95

12″8

5′31″

 

2.65

90

13″1

5′34″

12

2.61

85

13″4

5′38″

 

2.57

80

13″7

5′42″

11

2.53

75

14″0

5′46″

 

2.49

70

14″3

5′51″

10

2.45

65

14″6

5′58″

 

2.41

60

14″9

6′05″

9

2.37

55

15″2

6′12″

 

2.33

50

15″5

6′19″

8

 

45

15″8

6′26″

7

2.25

40

16″1

6′33″

6

2.21

35

16″4

6′40″

5

2.17

 


  说明:各项目未达到最低评分标准的,该项目按0分计算。


  (3)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


  根据体能测试分数,分职位根据录用计划和体能测试总成绩按1:2(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体能测试有缺考、作弊或四项分数均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时间、地点:


  见安平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通知。


  (2)面试内容:


  个人陈述和情况问答。个人陈述包括个人情况简介(姓名、年龄、是否党团员、入伍服役时间、现工作岗位)、个人性格特点、选择消防工作的原因及岗位、到消防队工作后的个人愿望。每人陈述时间为2分钟。情况问答由评委向应聘者提问一个问题,应聘者作答。


  面试成绩为100分,由七名评委根据个人体态、语言、形象情况进行综合打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最终面试得分。


  (四)政审


  (1)时间、地点:


  见安平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通知。


  (2)确定进入政审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分职位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政审考生: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未婚、警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如以上条件都相同,将加试考试,考试内容、方法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政审内容:


  政审由县公安局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


  1、时间、地点:


  见安平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通知。


  2、体检项目、标准:


  参照《征招武警消防部队现役士兵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政审和体检过程中,出现不合格人员,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录用人员公示


  通过政审和体检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审批录用、待遇


  (一)被招聘录用的考生正式上岗前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含集训时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安平县众诚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众诚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由众诚公司根据招聘计划派遣到县消防大队工作。工作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可提出辞退意见,根据用人单位意见,众诚公司有权单方面取消劳务派遣资格,终止劳动用工合同。被录用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消防专职人员人均月工资3950元左右、消防文职人员月工资3150元左右(均含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个人应缴部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社会保险,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二)被录用的人员劳动合同三年一签。


  (三)凡被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报到、办理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已列入录用人员名单的人员,在试用期内被审查出条件不合格或者被淘汰,可按体能测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日常管理


  (一)被录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承担防汛抗旱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


  6、依照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


  4、集中食宿,并按照《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六、特别提示


  考生请密切关注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微信号,由于了解信息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负责。


  七、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本方案由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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