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社会科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应届博士毕业生招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四)非北京生源,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当前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引进当年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岗位信息、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北京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要求表》)。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23日。
2、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格式)
⑴、《北京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本人电子版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⑵、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⑶、充分反映本人科研成就的相关材料,包括论著目录、相关论文情况;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及获资助、获奖情况。
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basszhaopin@163.com邮箱(只接受网上报名)。
邮件标题统一命名规则为:应聘部门+姓名+应届生。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阶段。应聘人员依各阶段成绩和入围比例进入下一阶段考试。考生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计而成。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入围比例(1:5)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为我单位指定医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若拟聘用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64859050
联系人:李老师 康老师
邮箱:basszhaopin@163.com
附件:
1、《北京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要求表》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