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平阳县顺溪镇招聘公告

来源:平阳人才网 2017-06-14 17:25:07
顺溪镇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镇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顺溪中队协管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道德品行良好。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3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户籍平阳。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退伍军人、本地户籍者、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者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
 
  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录用。
 
  (一)测试
 
  1、笔试:内容以综合知识为主,满分100分。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
 
  (二)录取
 
  1、体检:根据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计算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若遇最后1名总成绩相同者,面试分高者优先。按该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
 
  2、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核,主要审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等。如有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6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单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顺溪镇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地点:顺溪镇人民政府3005室,联系电话:58123053。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对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顺溪镇委。
 
  点击下载>>>
 
  顺溪镇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顺溪镇委
 
  顺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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