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东营河口区司法局招聘临时人员2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口区司法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司机1名,公证助理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前科;
(三)司机要求男性,4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有驾照,驾驶技术熟练,无恶性交通事件经历。
(四)公证助理员要求25周岁---45周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
(二)报名地点: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河口区海盛路26号,河采三矿对面)
(三)报名费:100元
(四)报名电话:0546-8666728
(五)资格审查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驾驶证、国家司法考试证书,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地点:河口区人防楼502室
四、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2000元,试用合格办理正式劳务派遣手续,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五险及大额保险)。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