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东营河口区司法局招聘临时人员2名公告

来源: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6-15 14:22:52
  河口区司法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口区司法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司机1名,公证助理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前科;


  (三)司机要求男性,4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有驾照,驾驶技术熟练,无恶性交通事件经历。


  (四)公证助理员要求25周岁---45周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


  (二)报名地点: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河口区海盛路26号,河采三矿对面)


  (三)报名费:100元


  (四)报名电话:0546-8666728


  (五)资格审查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驾驶证、国家司法考试证书,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地点:河口区人防楼502室


  四、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2000元,试用合格办理正式劳务派遣手续,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五险及大额保险)。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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