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南京建宁路街道招聘7人公告
来源:鼓楼区人民政府建宁路办事处
2017-06-15 14:43:09
2017南京建宁路街道聘用人员招聘7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力量,经建宁路街道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聘7名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一、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符合社区公益性岗位需求;
4、南京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48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或相关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1、报名地点:鼓楼区安乐村244号,建宁路街道社会事务科203室。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3、报名材料:报名表(两寸免冠照片3张),提供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三、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word Excel实际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着重考察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和社区实务等。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面试名额。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之和计算总成绩和录用计划数。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综合评定,择优录用,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分配。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用工形式和工资待遇
1、用工形式。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将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2、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其工资参照社工工资标准,福利参照街道自聘人员标准,招聘单位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六、本简章由建宁路街道社会事务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道龙,咨询电话:58837783
点击下载>>>
鼓楼区人民政府建宁路办事处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