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招聘10名人公告

来源: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7-06-19 13:50:12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制)司法行政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10名,招聘岗位为聘用制(合同制)司法行政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最高年龄为35周岁的,是指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1名、人力资源管理(B120206)1名、公共管理类(B1204)1名、计算机类(B0809)1名、法学类(B0301)4名、新闻传播学(B0503)2名;


  8.具有双学位或英语六级及以上者优先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拟聘职位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


  2.笔试;


  3.面试;


  4.体检;


  5.试用、录用。


  五、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一寸彩照一张;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如未能及时提供此项证明,可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并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验证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5日—6月29日。


  七、报名形式


  报名人员应将电子版报名表(word文档形式,统一命名为“姓名+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扫描版、身份证复印件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qianhaify@163.com)。报名人员收到回复的确认邮件,视为已经报名;未在指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或未收到确认邮件,视为未报名成功。


  八、其他


  资格审查结束后,我单位将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肖女士,联系电话:867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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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员报名表。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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