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株洲县公开临聘统计协理员公告

来源:株洲县政府官网 2017-06-20 14:52:39

株洲县公开临聘统计协理员公告


  株洲县公开临聘统计协理员公告根据株洲县统计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的意见》(株县统字〔2017〕2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稳定和充实基层统计工作队伍,全面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源头数据质量,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临聘统计协理员14 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县纪委、组织部和人社局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岗位职责


  (一)协助做好本乡镇、本部门的统计工作;


  (二)协助完成国家和省、市、县布置的日常统计调查任务和普查任务;


  (三)协助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服务;


  (四)协助管理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保障统计工作制度的全面落实;


  (五)协助监督本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统计法》的执行情况;


  (六)做好统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岁周岁以下(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发布信息


  通过株洲县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日- 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统计局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株洲县常住人口证明(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如实填写《株洲县公开临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招聘期间,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


  六、资格审查及考试


  县统计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2)笔试内容:《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专业知识》、《统计法基础知识》、应用写作和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及基本财务知识。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


  (4)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7月8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县统计局统一制发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5日-   7月6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县统计局领取。


  (5)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临聘人选,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临聘人员名单在株洲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九、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统计局通过劳务派遣专业机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2年),进行工作安排和上岗培训。县统计局制订《统计协理员管理考核办法》,与各镇按照《统计协理员管理考核办法》实行双重管理。聘用合同期满,由县统计局和乡镇联合提出续签建议。


  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全额保障,3万元/人/年(含五险)。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县统计局:0731-27618187   县人社局:0731-27560810


  监督电话:


  县纪委:0731-27560876   县委组织部:0731-27612380


  十一、本次招聘办法由株洲县统计局负责解释。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株洲县公开招聘临聘统计协理员计划表


  株洲县统计局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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