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保定安国市选聘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公告

来源:安国市人民政府 2017-06-20 15:32:25
  保定安国市选聘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公告
 
  经研究,我市决定选聘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安国市公开选聘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实施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和岗位、选聘条件及相关待遇
 
  (一)选聘人数、岗位:
 
  选聘人数共4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具体条件详见《安国市公开选聘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广播电视事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单眼矫正视力5.0以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4、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条件(详见《安国市公开选聘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
 
  6、在职人员报考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
 
  2、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准跨单位流动和调出,否则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取发布选聘公告方式寻聘,确定应聘人选。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测试、体检、综合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安国市祁州大路94号市委西三楼)
 
  联系电话:0312-3513013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要求:
 
  ①报名时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交验原件,留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报名(应届生学籍证明可在邮箱:agrrgg0312@126.com,密码:3513013下载);
 
  ②持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5张;
 
  ③应聘人员需填写《安国市公开选聘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报名资格审查表》。
 
  4、报名费及考务费:根据冀价行费字[2013]40号文件标准,每人100元。
 
  5、报名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和证件进行审查,对身高和视力进行测量。如出现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不合格者,均取消资格。
 
  (二)现场测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上镜仪态、现场主持技能、语言表达组织能力、才艺素质以及政治敏感度、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考试满分100分,评委综合考评后,现场打分。其中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程序。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值)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排名末位并列的,按学历高者、相同学历毕业时间早者优先。如上述情形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测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3日内予以公示。
 
  (三)体检
 
  体检在安国市公开选聘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四)综合考察
 
  根据公布的选聘岗位要求,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形式主要是审核拟聘用人员档案、验证有关证件、政审等。通过综合考察,对拟聘用人员做出合格与否的评价。对综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及综合考察完毕后自行放弃的,经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后,空出的名额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按体检、综合考察等程序进行。递补程序截止到公示之日,公示后,如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确定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由高分至低分经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成绩在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安国市政府信息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无问题的人员,经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市委组织部办理调配手续,用人单位分配到岗。被聘用者与所分配单位签定试用期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选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八)整个选聘工作中,在规定报名、资格审查、现场测试、体检、综合考察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纪律与监督
 
  (一)为确保整个选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选聘领导小组对各个环节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市纪委、监察局实行全过程监督,对一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贻误工作的将按有关规定查处。
 
  (二)为维护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应聘人员若在报名、资格审查、现场测试、体检以及聘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安国市公开选聘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
 
  2、《安国市公开选聘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报名资格审查表
 
  安国市公开选聘广播电视台
 
  播音主持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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