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63名工作人员

来源:昌吉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7-06-21 10:48:11
    2017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63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自治区纪检委、组织部、人社厅、监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昌州党办〔2010〕22号)和自治区编委办、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有关规定,昌吉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3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昌吉州行政辖区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部分户籍面向全疆或不限;

 

  2、昌吉州行政辖区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

 

  3、夫妻一方为招聘单位所在地户籍的配偶;

 

  4、招聘单位所在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在编在册人员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服务期限未满3年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已在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昌吉州赴援昌省(市)培养计划、昌吉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且单位不同意终止服务协议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如:招聘职位要求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6月1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年龄、学历等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17年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和《2017年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见附件2)。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昌吉州行政辖区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招聘职位时不受招聘户籍限制。夫妻一方为招聘单位所在地户籍的配偶、驻招聘单位所在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报考所在地单位招聘职位的,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时间安排(北京时间,上班时间内)

 

  (一)网上报名、现场缴费

 

  1、网上报名:2017年6月23日10:00-6月29日19:00;

 

  2、下载打印报名表、现场缴费:6月24日-6月30日(周 六、周日不休息);

 

  3、打印《笔试准考证》:7月4日-7月7日

 

  (二)笔试:7月8日;

 

  (三)公布笔试成绩:7月14日;

 

  (四)资格审查:7月21日-7月2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五)面试:7月28日-8月7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六)公布总成绩:8月10日;

 

  (七)体检:8月14日-8月18日;

 

  (八)考察:8月25日-8月31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九)公示:9月1日-9月7日;

 

  (十)聘用:9月10日。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州招聘办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www.cj.gov.cn)和“昌吉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公布。网站查询方式: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应用-人社局-通知公告。

 

  三、招聘程序

 

  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www.cj.gov.cn)和“昌吉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发布招聘简章。各县(市)、园区同时做好宣传工作。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现场缴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实务操作)、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考州矿山救护队招聘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入资格审查。

 

  报考昌吉州艺术剧院招聘职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实务操作、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现场缴费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3日10:00-6月29日19:00。

 

  2、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登陆昌吉人事考试网(ksbm.cjrc.com.cn)报名,报名时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自主选择缴费及笔试地点,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10-20k)。

 

  考生报考专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执行(附件3)。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简章及具体招聘职位条件要求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在后续的招聘环节中,发现其不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有效报名。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须与报名时相一致。

 

  4、缴费时间:6月24日-6月3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5、缴费方式:现场缴费。报名24小时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供缴费、资格审查、面试时使用。报考人员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自主就近选择到笔试地点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设缴费地点(附件4)缴纳报名、考务费用。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科40元。每天缴费截止时间为18:30。由州招聘办次日面向社会发布各职位有效报名人数。报考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职位的考生就近选择周边县(市)参加笔试。

 

  6、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于2017年7月4日-7月7日,通过昌吉人事考试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017年7月7日,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www.cj.gov.cn)和“昌吉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发布各职位应参加笔试人数(查看方式: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应用-人社局-通知公告)。

 

  (二)笔试

 

  1、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具体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成绩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及“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5分;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招聘职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报考县(市)招聘职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网上报名系统以考生所上传信息为依据,直接在笔试成绩中加分。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在资格审查中,经审核发现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并在本职位考生中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再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2017年7月14日,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和“昌吉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公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时间为7月21日-7月25日上班时间;地点:州劳动保障大厦(州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局服务大厅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楼服务大厅;昌吉市宁边西路劳动保障大厦一楼和二楼,市内乘1路、55路公交车在州劳动保障大厦站即到)。

 

  1、考生应具有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学历应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涉及户籍、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时限要求的,截止日期以2017年6月16日为准。

 

  2、面试入闱人员确定:按照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经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的,在本职位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招聘职位入闱资格考生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资格审查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资格审查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笔试违纪和1门缺考或为零分的,不进入资格审查。

 

  3、考生须提供的资料:《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见附件5)、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其中: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及聘用合同(协议书);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及聘用合同(协议书);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聘用合同(协议书)、工资表;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烈士证明书和地(州)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户籍在外地暂未迁回、父母一方户籍属招聘职位要求范围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

 

  (6)夫妻一方为招聘单位所在地户籍的考生,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

 

  (7)招聘单位所在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和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

 

  (8)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后,凭有效身份证、缴费发票和《2017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40元。

 

  5、报考州矿山救护队招聘职位的考生,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于7月17日前完成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审查。

 

  6、报考州艺术剧院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于7月26日前完成实务操作考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资格。实务操作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通过实务操作考试的考生,按照具体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后由州招聘办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时间:7月28日-8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1、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面试开始后到达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报考州艺术剧院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2、实务操作考试:

 

  (1)招聘职位“其他条件”中规定面试后加试实务操作或简章中规定有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考生。

 

  (2)实务操作考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报考州艺术剧院职位考生实务操作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3、公布成绩:

 

  2017年8月10日,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和“昌吉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统一公布。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①总成绩(无实务操作)=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②总成绩(有实务操作)=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50%+实务操作成绩×50%)×60%。

 

  ③报考昌吉州艺术剧院的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20%+实务操作成绩×80%。

 

  4、领取体检通知书: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领取体检通知书。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时,《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进入体检。报考州艺术剧院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实务操作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五)体检

 

  1、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

 

  2、体检组织及标准:

 

  由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见附件6)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7)。

 

  3、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州招聘办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由考生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则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和“昌吉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

 

  四、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须认真研读简章,认真选择报考职位,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三)考生可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四)公开招聘中,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及考生按有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因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变化的,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公告为准。

 

  本简章由州招聘办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州、县(市)、园区招聘办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0994-2267855

 

  政策咨询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4-2357530;

 

  木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4-4821838;

 

  奇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4-7211268;

 

  吉木萨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4-6735121;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人社局)0994-6738161;

 

  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4-3234118;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4-2351375;

 

  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4-4502502;

 

  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4-6654123

 

  监督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994-2333108

 

  点击下载相关附件>>>>

 

  1、2017年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7年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

 

  4、考生现场缴费地址及咨询电话

 

  5、2017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6、《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

 

  7、《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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