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广州海事法院招聘编外书记员7人公告

来源:广州海事法院 2017-06-26 13:55:32

广州海事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由华海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广州海事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广州海事法院本部:3名;


  深圳法庭:1名;


  湛江法庭:1名;


  汕头法庭:1名;


  珠海法庭: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以户口本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6月30日。


  5.法学(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6.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原则上速录技能应达到听打80字/分钟、准确率95%以上。会亚伟速录技术的优先考虑。


  7.证件及有关证明齐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近期县级以上医院的招工体检证明、近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8.愿服从安排到深圳、湛江、汕头、珠海法庭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下列人员不得聘用为书记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为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等相关福利待遇。税前工资(包含“五险一金”等)不低于6000元/月。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


  其中,招聘到深圳、湛江、汕头、珠海等4个派出法庭工作者,均可提供住宿。


  四、合同期限


  首次聘用合同期间为2017年08月01日至2018年07月31日,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及考试


  1.报名时间: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7月03日下午17时30分。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认真填写《广州海事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连同本公告第二项第7点要求的本人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华海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报名表中各栏目均为必填,填报不完整的,不予审核。


  其中,岗位意向栏中,如选择“服从安排”的,其余选项不用打“√”;否则,请在本人意向岗位的右侧打“√”,可以多选。


  我公司将根据考试和报名人员意向等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3.资格初审


  我公司在网上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


  凡通过资格初审的,一并通知速录技能考试时间和地点。


  4.速录技能考试


  参加速录技能考试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作身份确认。


  速录技能考试方式:听打中文材料,语速80字/分钟。


  速录技能考试计分:按照录入准确率计分,满分为100分。


  5.资格复审


  凡速录技能考试合格者,须带齐证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笔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法律基础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计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面试


  按照速录技能考试和笔试成绩计算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岗位的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计分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8.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情况,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人选。


  体检由我公司统一组织,参照相关用人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9.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与华海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它事项


  联系人:徐岚


  传真:020-38556616


  联系电话:020-38029080-8003


  电子邮箱:huahaiwy@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北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506-507。


  邮政编码: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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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海事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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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海事法院


  2017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