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戏曲学院附中招聘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6-26 15:07:45
中国戏曲学院附中2017年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戏曲学校(以下简称“附中”)是中国戏曲学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戏曲艺术中等人才的任务。附中因事业发展需要,秉承“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者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非应届毕业生其人事档案关系符合招聘要求;
(五)符合以下情况可作为优先推荐的条件之一:有与应聘岗位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经历;有高一级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务;
(六)对受到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不予招聘。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学院处级及以上干部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二、招聘具体岗位、职数及要求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受理应聘人员申请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受理应聘人员申请,每位应聘人员可申请1个岗位。受理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日下午17:00。具体见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附中通知参加笔试、岗位业务考核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恕不回复,敬请谅解。
(二)资格审核与考核要求
1、附中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可参加附中组织的初试(笔试),初试合格者参加岗位业务考核,岗位业务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附中按照不同岗位类别的特点和要求组织不同形式的岗位业务考核。其中,应聘教师岗的须参加试讲考核;应聘非教师岗的须参加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笔试、面试或实操。
3、教师岗位依据岗位业务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复审面试人选。非教师岗位按照业务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复审面试人选。符合条件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复审面试。
4、附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岗位确定的复审面试人选进行复审面试。
5、笔试、岗位业务考核、复审面试等各考核环节的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1、根据考核成绩及上级下达的指标限额,按照统筹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校长办公会提出拟聘人员,经报学院批准后,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2、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信息公布方式
招聘进程与公示信息分别在中国戏曲学院和附中网站上发布,网址为:中国戏曲学院主页http://www.nacta.edu.cn“学院公告”栏;附中主页http://www.gxfz.org “校园新闻-活动公告”栏。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1、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中国戏曲学院附中2017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填写完毕后,将文件另存为“岗位编号+应聘人员姓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gxfzgkzp@126.com。发送邮件的主题须注明申报岗位编号和应聘人员姓名。此报名登记表信息为资格审查的重要筛选依据,请属实认真填写。
2、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务必在截止时间之前投发邮件,应聘报名时间以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的邮件一律不予受理。
3、参加复审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A.本人常住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交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B.已取得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C.人事档案存档证明。D.个人简历。原件人事处审核后退回,其他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4、应聘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39号,中国戏曲学院附中人事科
邮编:100052 邮箱:gxfzgkzp@126.com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010-63554259
附件:
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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